平委发〔2019〕15号
辖区各支部:
为落实好“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使用,镇党委高度重视,号召全镇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持久激发学习热情,努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特制定《平滩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激励考核办法》。使“学习强国”平台成为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学习、读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个人理论修养的重要途径。现将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以支部名义创建学习组织,将村(社区)干部和无职党员纳入学习组织,每个组织纳入学习的成员不能少于15人,纳入组织的成员的学习活跃度不能低于90%。纳入成员低于15人,扣支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1分;纳入组织的成员的学习活跃度低于90%,扣支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1分。
二、以学习积分为依据实行激励奖惩:(1)机关、农口、卫生院支部要将所有公职人员纳入所在支部学习组织,5月底前所有学习成员学习积分要求达到1500分,未达分值成员扣现金200元;从6月份起,每月学习积分增加不少于800分,未达分值成员每月扣现金200元;(2)农村(社区)支部学习积分在5月底前达到400分的无职党员给予20元购物券,700分以上的无职党员给予30元购物券;村(社区)干部学习分值达600分以上的奖10元购物券,村(社区)干部未达到分值的扣现金20元,从6月起,每月学习积分增加不少于600分,达到分值的无职党员奖30元购物券。未达到分值的村(社区)干部扣现金50元;(3)从6月份起村(社区)支部学习成员每月实行学习分值统一排名,按分值高低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50元购物券,二等奖100元购物券,三等奖50元购物券;(4)从6月起对支部学习总分值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名和第二名的支部分别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加2分、1分;对排名倒数第一和第二的分别扣除年终目标进行考核分值2分、1分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此办法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的宣传督促,把学习“学习强国”作为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借助平台丰富的学习资源,采取学习竞赛、积分排名、支部党员学习评比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党员干部大学习活动,不断扩大学习覆盖面,确保“学习强国”平台在我镇全面推开、取得实效,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