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委发〔2019〕29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2018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奋力攻坚,深入贯彻落实区第二次党代会、第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城市新区、产业重镇”两大定位,“党的建设、脱贫奔康”两个统领的工作思路,圆满完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区委、区政府肯定,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后进,镇党委、政府决定对在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付出辛勤劳动的村(社区)、镇级单位授予先进集体一、二、三等奖。依等次按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标准颁发奖金。奖金使用,作为工作经费,奖金由镇财政列支。对表现突出,为亭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涉农企业授予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以3000元的标准颁发奖金。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爱岗敬业的个人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以每人500元的标准颁发奖金。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再接再厉、奋力向前,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对标,积极投身于全镇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事业之中,扎实工作,再创佳绩,为把亭子建成达川东部卫星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名单
2.2018年度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
3.2018年度先进工作者人员名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名单.doc
2018年度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doc
2018年度先进工作者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