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关于印发《百节镇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百节镇
发布日期:2019-04-10
点击数:

  百府发〔2019〕22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府办函〔2019〕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百节镇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经百节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百节镇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百节镇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摸清摸准全镇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提升社会治安水平。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9 年 8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采尽采、应登尽登、应销尽销、常态维护”要求,

全面清理核查我镇户籍人口、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做到全

镇户籍人口、实有人口“底数清、去向明、信息实、服务好”。 

(一)摸清户籍人口情况。清理核查我镇未采集登记居住从

业信息的户籍人口,未采集信息的户籍人口清理率达到“两个

98%”以上,即流出地查明去向率(知道地址、知道电话)达到

98%以上、流入地对推送信息核查登记率达到 98%以上。同步核

查重、错、假信息和死亡、服兵役、境外定居等应销未销户籍信

息,做到应销尽销,户籍人口清理核查率达到 98%以上。 

(二)摸清实有人口情况。清理采集全镇漏登、漏采实有人

口从业人员信息,清理维护重点人员、重点单位信息。实有人口

有效采集登记率达到 98%以上,场镇实有人口有效登记采集率达到 99%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百节镇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信息采集人员,全面启动清理登记工作。 

(二)集中采集阶段(2019 年 4 月 16 日—8 月 15 日)。各村(社区)组织对本村(社区)范围内户籍人口逐人逐户、分年龄段逐一核查登记。对在本村(社区)居住3个月以上的人口,实现全覆盖采录。对漏登漏采的实有人口或未落户人员和户籍应销未销的人口,及时报百节镇派出所录入四川省警务综合运用平台。《达川区居住人员信息调查表》和《户籍人口清理表》在7月15日前交回镇综治办,镇综治办组织人员对户籍和实有人口登记清理工作进行核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 年 8 月 16 日—8 月 31 日)。按照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目标任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逐步完善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更新、互通共享等长效机制,构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新模式。 

(四)常态维护阶段(2019 年 9 月 1 日开始)。总结验收阶段结束后,各村(社区)要配合派出所对本辖区实有人口进行常态化登记管理及维护工作。 

三、职责分工 

镇广播站:负责利用广播村村响加强对《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的宣传。 

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网格员开展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

派出所: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将各村(社区)采集登记的人口信息及时录入四川省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对应销未销的户籍人口在户籍系统予以注销。 

镇民政办:负责场镇做好新增街、路巷命名和门(楼)牌号的编制、安装工作及掉落、污损、遮挡门(楼)牌号维护工作,确保年内标准地址上墙率达到 95%以上。 

镇财政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为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楼(门)牌上墙提供经费保障。 

镇规建办:负责督促楼道管理者配合做好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镇社保中心:提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村(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提供登记的农村劳动力和转移人员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镇级各单位:负责配合社区做好户籍和居住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关信息。

驻村干部:负责督促本村(社区)开展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清理登记的信息务必完整、准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推进、如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准确掌握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数据及分布情况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迫切需要。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按照“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保障有力、整体推进”的思路,强力推进我镇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二)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全面动员到位,落实好责任,明确时间节点与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对因工作开展不力、信息登记不到位、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协作,整体联动。各村(社区)要组织网格员、村(社区)干部等力量共同开展入户登记工作,实现“网格员、社区干部同入户、同登记、同审核”,并注意相关保密工作,保证居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镇广播站要运用广播村村响、标语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人民群众自主申报登记个人信息。要善于抓住典型,发挥好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对拒不配合清理登记工作的单位、个人进行约谈,依法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