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南岳镇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南岳镇
发布日期: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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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村委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督办

通知》(川人社基函〔2019〕9 号)精神和《达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督办通知》(达市人社函〔2019〕

75 号)要求,为认真汲取“唐凤玲案件”的深刻教训,防止基金“跑冒滴漏”风险,根据达川人社发〔2019〕32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5 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专项行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按时完成任务,经请示主要领导领导同意,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通过改年龄、改工龄、改工种、重复领取、死亡继续领取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重点针对 2017 年全省养老保险重点指标核查工作涉及我区整改和核查的内容,通过讲清政策、讲明利害关系、讲明时间节点等方式,告知涉嫌欺诈骗保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退回基金,争取宽大处理,达到宣传政策、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进一步增强管理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完善社会保险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二、工作内容

对 2017 年全省开展养老保险四项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尚未核实指标继续核查和整改。

(一)对我镇截止 2018 年 10 月,已经核实机保与企保跨制度重复领取应追未追回基金 , 城乡居保已经核实应追未追回基金 (其中:重复领取涉及基金、死亡冒领涉及基金 )进行追缴。

(二)对省人社厅下发疑似数据尚未核实的职工养老(跨省)重复领取数据 、疑似死亡继续领取数据 、城乡居保疑似死亡人员数据 进行核实和追缴。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关于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温爱民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大东同志任副组长,郑元娟、刘冬、蒋小东、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由郑元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9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5 日)

镇就保中心牵头负责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全面完成任务;派出所要负责对蓄意欺诈养老保险金,拒不退缴基金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点打击;领导小组将对此次核查工作进行督查和并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二)实施阶段(2019 年 4 月 6 日至 4 月 30 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积极想办法、添措施,

充分发挥村(社区)力量,全力进行养老保险重点指标的核查和追缴,及时反馈核查和整改情况至相关牵头单位,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凡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徇私舞弊,届时没完成任务的,除考核扣分外,一是由镇纪监委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对涉及如期不能完成追缴任务的,按照应追缴基金金额扣划所属村社区的预算资金,所扣划的资金将并入达川区社保基金。

(三)总结阶段(2019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15 日)

镇就保中心负责对职工养老保险问题核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工作完结情况以纸质资料报上级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要精心制定排查核实方案,严格按照要求配合相关单位清理核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把社保基金追缴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要在镇 就保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好此项工作,要做到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及时反馈工作动态,齐头并进,真正形成反欺诈专项行动的合力。

(三)严明纪律,做到清正廉洁

各村(社区)及乡级有关单位相关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故意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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