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19〕53号
各村(社区)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加强辖区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部分领导分工调整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大堰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王思涵 镇 长
副主任:刘宗伦 副镇长
黎人畅 副镇长
成 员:罗美佳 党政办主任
冉光梅 财政所所长
任 保 安监所工作人员
夏长迁 卫生院院长
郝近飞 农技站站长
王 杰 兽防站站长
杜 军 中心学校校长
杨 柳 育英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