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翠屏街道关于印发达川区翠屏街道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翠屏街道
发布日期: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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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办发〔2019〕21号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达川区翠屏街道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6日


达川区翠屏街道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模清摸准全街道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提升社会治安水平。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8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采尽采、应登尽登、应销尽销、常态维护”要求,全面清理核查我街道户籍人口、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做到全街道户籍人口、实有人口“底数清、去向明、信息实、服务好”。

       (一)摸清户籍人口情况。清理核查我街道未采集登记居住从业信息的户籍人口,未采集信息的户籍人口清理率达到“两个98%”以上,即流出地查明去向率( 知道地址、知道电话)达到98%以上、流入地对推送信息核查登记率达到98%以上。同步核查重、错、假信息和死亡、服兵役、境外定居等应销未销户籍信息,做到应销尽销,户籍人口清理核查率达到98%以上。

       (二)摸清实有人口情况。清理采集全街道满登、漏采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清理维护重点人员、重点单位信息。实有人口有效采集登记率达到98%以上,实有人口有效登记采集率达到99%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2019年4月20日)。各社区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信息采集人员,全面启动清理登记工作。

       (二)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4月21日-8月15日)。各社区对辖区内户籍人口逐人逐户、分年龄段分析研究,逐一核查去向。对漏登漏采的实有人口或未落户人员,及时采集录入四川省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对户籍应销未销的人口,及时按规定注销其户籍;对在本地居住的外来流动人口,实现全覆盖采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8月16日-8月31日)。按照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目标任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逐步完善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更新、互通共享等长效机制,构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新模式。

      (四)常态维护阶段(2019年9月1日开始)。总结验收阶段结束后,各社区要配合派出所对本辖区实有人口进行常态化登记管理及维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准确掌握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数据及分布情况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迫切需要。各社区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按照“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保障有力、整体推进”的思路、强力推进我街道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社区要全面动员到位,细化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与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街道办将不定期对各社区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开展不力、信息登记不到位、登记中弄虚作假的社区和人员,严格落实工作领导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三)加强协作,整体联动。各社区要加大对网格员、小区长、楼院长等的统筹力度,衔接力量共同开展入户登记工作,并注意相关保密工作,保证居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宣传贯彻力度,督促用工单位、留宿场所、房屋出租人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时如实申报信息。要充分依托基层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单位内保组织、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基层网格员等群众共同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深厚的工作氛围,引导人民群众自主申报登记个人信息。要善于抓住典型,发挥好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对拒不配合清理登记工作的单位、个人要公开曝光,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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