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翠办发〔2019〕28号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春、夏、秋季是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繁殖的高发季节,也是各种传染病的好发季节。为有效降低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预防传染性疾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达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环境卫生消杀活动的通知》(达川爱卫办[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在街道范围开展2019年环境卫生消杀活动的通知环境卫生消杀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卫生消杀范围
街道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场、码头,汽车站、火车站,宾馆、饭店、招待所,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大中型超市,各经营门市、茶楼、歌厅、网吧等公共场所;公园、绿化带、公厕,垃圾场站,市政下水道,建筑工地,各公共区域、楼院、阴阳沟,各江河沿岸;
二、环境卫生消杀时间
全街道环境卫生消杀活动安排在2019年4月16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重点是各地要开展好除四害宣传,发动群众对蚊、蝇、蟑螂等有害生物孳生繁殖地进行环境治理。
第二阶段:4月22日至10月31日。重点是对各地、各单位有害生物栖息地开展环境消杀灭工作,完善防制四害的设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重点是开展查漏补缺,做好消杀后的“四害”密度监测和总结工作,巩固消杀成果。11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交街道爱卫办。
三、活动要求
(一)结合我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专项整治方案》,认真按照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消杀活动,重点开展以灭蚊、蝇、蟑螂和防蚊、蝇为主的爱国卫生活动,防治乙脑、出血热、手足口病、急性肠道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在环境消杀工作中要做到“四坚持”和“五不漏”,即坚持使用国家允许的高效低毒药物、坚持科学正确用药、坚持突击消杀与日常消杀相结合、坚持常年监测监督,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住户、不漏房间、不漏门市、不漏公共场所和区域,使活动取得实效。
(二)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由达县民爆公司有害生物防制分公司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收费合理的服务。环境卫生消杀灭活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
(三)街道爱卫办将对各地环境卫生消杀灭活动和消杀灭效果进行专项检查,并作为卫生城市“除四害”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动快、效果好的社区将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效果差的,将通报批评;对拒不参加卫生消杀的单位,将予以公开曝光,并按照《达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