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 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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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府办函〔2019〕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达川区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31日

 

达川区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摸准全区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提升社会治安水平。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8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采尽采、应登尽登、应销尽销、常态维护”要求,全面清理核查我区户籍人口、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做到全区户籍人口、实有人口“底数清、去向明、信息实、服务好”。

(一)摸清户籍人口情况。清理核查我区未采集登记居住从业信息的户籍人口,未采集信息的户籍人口清理率达到“两个98%”以上,即流出地查明去向率(知道地址、知道电话)达到98%以上、流入地对推送信息核查登记率达到98%以上。同步核查重、错、假信息和死亡、服兵役、境外定居等应销未销户籍信息,做到应销尽销,户籍人口清理核查率达到98%以上。

(二)摸清实有人口情况。清理采集全区漏登、漏采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清理维护重点人员、重点单位信息。实有人口有效采集登记率达到98%以上,中心城区实有人口有效登记采集率达到99%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信息采集人员,全面启动清理登记工作。

(二)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4月11日—8月1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和分管领域内户籍人口逐人逐户、分年龄段分析研究,逐一核查去向。对漏登漏采的实有人口或未落户人员,及时采集录入四川省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对户籍应销未销的人口,及时按规定注销其户籍;对在本地居住的外来流动人口,实现全覆盖采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8月16日—8月31日)。按照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目标任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逐步完善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更新、互通共享等长效机制,构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新模式。

(四)常态维护阶段(2019年9月1日开始)。总结验收阶段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配合派出所对本辖区实有人口进行常态化登记管理及维护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达州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强对《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的宣传。

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全区基层网格员参与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启动平安智慧小区建设,推进小区门禁系统安装使用,推行小区出入人员二代身份证、居住证门禁刷卡试点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掌握工作进度。负责将各地各有关部门采集登记的人口信息及时录入四川省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对应销未销的户籍人口在户籍系统予以注销。

区教科局:负责督促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及学生配合做好户籍和居住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教育相关的信息。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新增街、路巷命名和门(楼)牌号的编制、安装工作及掉落、污损、遮挡门(楼)牌号维护工作,确保年内标准地址上墙率达到95%以上。

区财政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为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楼(门)牌上墙提供经费保障。

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区人社局:提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提供登记的农村劳动力和转移人员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配合做好居住、从业信息的清理登记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督促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配合做好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

区国资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国有企事业单位配合做好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

区交运局:督促物流寄递企业落实“三个100%”要求,及时登记上传寄件人、收件人信息,协助查找未采集登记人员信息。

区经信局:督导移动通讯企业,如实提供移动通讯号码、机主信息、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区委目标绩效办:负责对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并相应扣减目标绩效考核分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推进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保障人员和经费,原则上各村(社区)按一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比例落实专职力量开展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清理登记的信息务必完整、准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推进、如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准确掌握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数据及分布情况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按照“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保障有力、整体推进”的思路,强力推进我区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动员到位,细化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与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区委目标绩效办将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开展不力、信息登记不到位、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工作领导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三)加强协作,整体联动。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网格员、村(社区)干部、联防队员等的统筹力度,衔接村(社区)力量共同开展入户登记工作,实现“网格员、社区干部、群防群治队员同入户、同登记、同审核”,并注意相关保密工作,保证居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手段,进一步加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宣传贯彻力度,督促用工单位、留宿场所、房屋出租人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时如实申报信息。要充分依托基层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单位内保组织、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基层网格员等群众共同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深厚的工作氛围,引导人民群众自主申报登记个人信息。要善于抓住典型,发挥好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对拒不配合清理登记工作的单位、个人要公开曝光,依法处理。

      

附件:1.达川区居住人员信息调查表

         2.户籍人口清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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