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粮食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粮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规章制度、政策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定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商品粮油品种结构调整;
3.负责储备粮管理和储备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提出储备粮的收购、轮换、抛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知道全县农村储粮工作;
4.负责国家粮食订购任务的落实;提出全县粮食订购价格、收购保护价和销售限价及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5.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含武警)、城镇居民、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草)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6.是管理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及商业网点建设,编制全县粮油仓储、加工设施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粮油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批报等。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粮食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埋头实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扎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支持打好三大重点战役。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扎实抓好收支预算执行。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科学征管,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坚持“从紧编预算,从严控支出”,最大限度盘活存量,精打细算用好增量,集中财力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关全省发展大局的大事要事。三是持续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加效,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整合优化产业类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制定出台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四是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抓好民营经济二十条政策落实。五是积极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健全鼓励区域协同发展的财税利益分享机制和财政激励机制。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落实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和激励奖励政策。支持出川大通道建设。六是大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农业农村“四个优先”重要指示,持续加大财政“三农”投入。七是促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继续加大投入,确保全省民生支出占比达到65%以上,重点保障2019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0件民生实事顺利实施。八是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九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粮食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粮食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食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03.3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3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个人员。
(一)收入预算情况
粮食局2019年收入预算40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3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粮食局2019年支出预算40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37万元,占91.57%;项目支出34万元,占8.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3.3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3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个人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9.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粮食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3.3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3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个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4万元,占11.2%;卫生健康支出21.42万元,占5.31%;住房保障支出27.09万元,占6.7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9.72万元,占76.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5.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1.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7.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75.7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局机关工资、津贴、基本运行开支。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信息统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局机关统计工作开支。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2019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开展粮油抽样检测、粮食行政执法、粮油清仓查库等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8%。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粮食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3.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31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粮食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粮食局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无。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无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无。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无。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无。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无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无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无。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无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无。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无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无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无。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无。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局机关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