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国家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14项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损害公共利益的各种行为实行监督,并提起公益诉讼;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本单位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如下:
是及时制定服务保障方案。制定《服务保障达川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升达川区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水平。二是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依法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
依法加强市场安全监管。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督促区食药监局加强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是充分发挥捕诉职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涉毒涉赌等严重刑事犯罪。二是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纠正追捕、漏诉等情况,提出抗诉,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三是开展刑执专项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行脱漏管。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审查逮捕和起诉。设立“DC检说法”释法说理,推出扫黑除恶信息。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本单性质属于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目前有一个非独立预算的单位内部派出机构“河市检察室”。人员管理的编制是由地方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目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69人,实有59人;工勤人员同样由地方编制管理部门管理核定,工勤编制数9人,实有8人;聘用人员28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1350.7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10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4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