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达州市达川区妇幼保健院职能简介
达州市达川区妇幼保健院始成立于1951年10月,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8年4月经与达川区计划生育指导站整和,组建成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中心按专科医院建制,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临床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拥有良好的专业人才队伍与基本医疗、优生优育检测,诊治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设施。医院分妇幼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临床医疗服务三大部分。主要提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婚前、孕前、孕期保健和更年期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临床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专业具有一定特色和较强的诊治实力。
(二) 达州市达川区妇幼保健2019年重点工作
1、强化辖区妇、儿保健工作 确保实现政务目标
一是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按要求做好孕三月早检、建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动态筛查管理高危孕产妇,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98%以上,高危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100%,农村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高危住院分娩率达100%。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5/10万以内。
二是继续加强儿童系统管理 坚持“四、二、一”体检制,加强0-6岁内儿童的系统管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8%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6‰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6‰以下。
三是认真开展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和业务指导 动态监测、评价保教人员和在校幼儿的健康状况,入托幼园所的儿童健康管理面达100%。
四是大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提高筛查服务质量,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本院筛查率达95%以上,阳性儿童管理率达100%。
2、稳步推进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继续做好项目宣传工作,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叶酸分发、服用等各环节的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着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同时,继续强化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及职业暴露的防护等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扎实开展重点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咨询、筛查和检测工作,并每月网络直报项目信息,完成项目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继续实施“两癌”筛查项目 今年,我院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开展“两癌”筛查项目。届时,将组建专业筛查队伍,奔赴辖区各筛查点,全力完成项目筛查任务。
3、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2019年,全院将进一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继续坚持每月对《科室基础质量和整体状态控制指标》逐项考核,坚持对抗菌药物的应用实行动态监测和处方定期点评。同时进一步强化医护文书质量和技术操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专业技术人员“三基”、“三严”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升全院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严防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4、进一步完善绩效制度分配
由于本院部分科室人员数量、职称及业务收入等变化,今年拟对原《绩效分配方案》及考核指标作适当调整,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
5、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本年度拟选派儿科、妇产科、儿保科及临床护理专业人员到省妇幼保健院、华西附二院、重庆儿童医院等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以进一步提升相关专业人员业务素质。
6、进一步加大基础设备设施投入
单位部分医疗设备设施已超使用年限,严重老化,因此2019年度拟再投资400万元添置麻醉机、呼吸机、五分类血球仪、病床等大批医疗基础设备设施,并对部分科室流程进行改造。
7、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2019年,我院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办证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落实专人负责申领、保管和分发制度,并加大对其办证程序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补办程序,严格依法签发。
8、全力推进业务用房迁建项目
本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6年申报,2017年5月,市、区发改部门先后正式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卫生领域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达川发改投〔2017〕3号),建设规模5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地方配套300万元,该项目立项批复后,按程序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先后由四川兢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勘察设计,四川省兴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初设方案,财政投资评审控制价为1.28亿元(仅为建安工程费,不含弱电设计、医用气体设计及安装、特殊科室二次设计装修、污水系统建设、医疗设施设备、办公设施及其他费用),2019年3月26日完成公开招投标,施工单位由四川宏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24亿元;监理单位由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项目于2019年4月4日正式开工建设,现正平场开挖43万方土石方,今年务必想办法、添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川区妇幼保健院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妇幼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767.6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2.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4月与达川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和,组建成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导致人员增加和人员增资等因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收入预算76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支出预算76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63万元,占98.44%;项目支出12万元,占1.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7.6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2.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4月与达川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和,组建成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导致人员增加和人员增资等因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63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767.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7.6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2.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4月与达川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和,组建成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导致人员增加和人员增资等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767.6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767.63万元,主要用于:定补妇幼保健事业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达川区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达川区妇幼保健院对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中医事业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