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我中心承担辖区内公路、桥梁的日常小修保养维修及整治,水毁恢复、应急抢险、大中修工程等实施,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为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条件。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我中心的整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和省、市、区各级政府决策部署,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2.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修建机养中心的场地和资金,为尽快实现公路的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打下基础。
3.全面推进养护“四化”建设。围绕实现“管理信息化、决策科学化、养护机械化、工程规范化”目标,坚持“预防优先、鼓励中修、合理大修”的养护决策方式,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持续加强养护投入。
4.认真完成好上级下达的专项工程任务,制定任务目标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注重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科学施工,充分发挥技术人员作用,开展现场监督指导,严把道路工程质量关。
5.全力以赴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不断强化公路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抓好重要时段的应急处置。
6.持续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一是严格履行党建共建协议条款,按照党组织标准工作法扎实开展帮扶党务工作。二是继续进行文化扶贫,营造良好的村风村貌。三是对帮扶的特困赏进行重点扶持,实现全面脱贫,对已脱贫户进行跟踪帮扶,不能使其返贫。四是重点协助帮扶革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打造良好的村容村貌。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尽快扭转单位人员结构断层的局面,为实现机械化养护提供人力资源保证。主要采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加强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操作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各类人才的年龄、专业和知识结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隶属于达川区交通运输局,行政级别副科级,在2015年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中确定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全中心共有职工75人,编制内职工64人,长期合同工11人)。其中:机关30人,帮扶驻村3人,上级有关部门借用3人,养护站39人;退休职工113人;遗属供养人员15人。内设:办公室、安全股、财务股、劳资股、养护股、工程股、党建办、工会8个部门。拥有道路巡查车2辆,工程皮卡车1辆,养护洒水车1辆,其他车3辆。办公用房600余平方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694.20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增加和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6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8.70万元,占99.21%;上年结转5.5万元,占0.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69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20万元,占94.95%;项目支出35万元,占0.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4.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增加和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53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8.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534.92万元、占77.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9万元、占11.51%;卫生健康支出25.96万元、占3.74%;住房保障支出47.93万元,占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公路养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区域内公路维修、道班维修及应急抢险费用;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4.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党建工作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9.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5.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7.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9.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暂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3.33%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0.3万元,用于执行接待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年初无实质性预算,从公用经费中暂时安排4.08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乘用车4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行业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2019年达川区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抢险中心35万元项目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公路养护(项);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