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关于学习传达贯彻区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情况报告
来源:亭子镇
发布日期: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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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府发〔201910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全镇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自然生态环境,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亭子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森林资源现状

    亭子镇现有森林面积16946亩,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林业大镇,主要特点:一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全镇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海拔500米以上的深丘地带,浅丘,平坝地区分布较少。由于交通不便,森林山火扑救工作十分困难;二是树种结构单一,结构不合理,全镇主要是以马尾松、柏木林为主的纯用材林多,混乱交林少,特别是防火树种分布极少,发生森林山火的频率很高;三是天然次生林多,林区内植被丰富,火险等级高;四是森林与农田交错,林区有厂矿、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农户居住,人员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

二、森林山火发生的规律

从我镇历年山火发生的情况来看,全县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山火,但主要集中发生在12月至次年5月底,尤其是1月至4月底。山火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1月至次年2月份,主要是上山砍柴、采药、挖矿及过路行人等吸烟、烤火;元旦、春节期间挂坟烧纸,放鞭炮引起。35月主要是农村烧灰积肥、烧桔杆、油菜杆、学生春春游、清明节挂坟烧纸放鞭炮、走夜路吸烟等引起。68月伏旱严重时,山火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这;农村烧谷桩,野外违章用火引起。由于我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差,设备简陋,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的能力十分薄弱,扑救灾非常困难。同时,森林山火不仅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且对林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生活安全构成威胁,必须高度重视。

三、森林火险等级区的划分

根据我镇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山火发生的频率,我镇属一级火险区。

四、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镇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部门领导为第三责任人,林主直接责任人,各村民自治的村、组长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管辖,由所在地的组长、村主任、镇长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属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山火、盗伐、病虫害等要迅速制止或防治,并报告有关部门。

4.组长的责任:负责本组所有森林资源的防火、防虫、防盗工作,对集体林落实专人看管;对村民责任山、自留山、承包山等森林资源要实行权属不变,统一看管的管护责任制,把护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护林人员。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本组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5.村主任的责任: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6.林区厂矿、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其周围500米内为其防火、扑火责任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林主为直接责任人。

(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责任

1.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镇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检查情况,并随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协助政府领导协调全镇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

2.镇武装部、预备役:当发生森林山火时,镇武装部迅速组织预备役及时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3.镇安办: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并负责林区安全事故的处理。

4.镇财政所:对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增加投入,要确保森林防火和扑火资金的及时到位。

5.镇广电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及时赶赴现场报道森林扑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6.镇林业站:负责搞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勘测山火现场,处理山火事故,及时上报火情,为领导指挥防火、扑火提供依据。

五、扑救森林山火的方针及原则

(一)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

(二)扑救森林山火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山火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力量,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般火警、火灾要求当日扑灭,难度较大的火灾必须在子夜前扑灭;二是扑火力量由镇人民政府就地组织,以本镇、本村、本组、本场自扑为主,外乡、外地、外单位积极支援。实行镇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场自为战,边组织打火,边向上级报告;三是要抓住小火初期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山火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小火酿成大火,火警形成火灾;四是辖区内出现火情,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到现场,亲自组织指挥扑救,防止伤亡事故。要求领导带队,干部带头,服从指挥,严明纪律,行动迅速,指挥有方,合理布局力量;五是扑灭山火后,要迅速查明火情,弄清原因,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吸取教训。

六、森林山火的监测

1.林区各辽望台(哨)及巡山护林员,进入防火期要严密监视,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机构。

2.在防火期,各级防火防火机构要24小时值班,进入警戒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镇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报警电话:3340033(区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报警电话:12119)。

3.发现山火拖延或隐瞒不报,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如情节、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扑火力量准备

1.以镇林业站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22人组成半专业打火队,作为扑救森林山火的先遣队,由镇护林防火指挥所直接指挥调度。

2.各有森林的村、组、村要以民兵预备役官兵、农村青年骨干为主体,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一支,每队12人以上,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确保一有山火能够立即出动。

3.林区内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镇政府要以单位职工和机关干部为主体,组建扑火突击队,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投入战斗。

八、扑火设施、设备建设

全镇要逐步完善预测预报网、林火阻隔网、通讯联络网,实现扑火机具现代化和队伍专业化。

1.预测预报网:以各级指挥部(所)办公室、村、组护林人员和护林点、哨所为依托,建立镇、村、组预测预报网络,做到一有山火能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2.林火阻隔网:以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建立防火隔离带为主体,完善在林区建成林火阻隔网。同时要大力开展清林工作,镇、村、组林界边缘和林区道路两边、建筑物周围,特别是坟园周围,要建立5—20米宽的防火隔离网,形成网络,降低火险等级,把森林山火控制在局部范围之内。

3.通讯联络网:要求镇必须通程控电话,重点林区、村、组和林场护林点、辽望台、哨、所、24小时开机,确保讯息畅通无阻。

4.扑火机具建设:镇防火办要库存必要的扑火设备,确保防火所需,并做到随时研究新的扑火手段和先进技术,购置先进的扑火设备。

九、指挥所指挥要领

1.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各行各业协同作战,有火即灭。

2.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林区不超过10分钟;边远林区不超过20分钟,做到有令即行,闻号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扑救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铁铲、砍刀、树枝、沙土、水等,迅速扑灭山火。指挥主要依靠电台、电话、手机、干喇叭等。

4.基本力量:一是林业站职工;二是半专业打火队;三是义务扑火队;四是林区群众;五是驻林区的有关单位职工;六是民兵预备役官兵。

5.基本战术:(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不过夜;(5)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所,防止死灰复燃。

十、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山火,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的居民、辽望台、哨所及巡山护林人员,要见火即报、见火即打,力争把森林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生一般森林火警时,由组、村、镇长就近组织力量扑救。镇长任指挥长,并将情况迅速上报镇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对可能引发较大火灾的,应同时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当山火一小时尚未扑灭时,镇长必须立即赶赴分现场指挥扑救,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及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分室。

4.一般森林火警,由镇长组织林业站调查现场,查明原因及损失程度,并将情况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5.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山火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山火案件的查处工作一律由森林公安负责。

6.火情汇报制度,按《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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