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九岭镇爱国卫生月督查指导制度
来源:管村镇
发布日期: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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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府发〔2019〕41号

 一、突出重点,明确巡查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巡查督查范围:全镇10个村

    (二)巡查督查重点:新农村建设重点村

    (三)巡查督查内容

     1.沿河、沿溪、沿路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2.垃圾处理设施(焚烧、填埋、中转)运行情况;

     3.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尤其是保洁员制度的实施。

二、加强领导,落实巡查督查工作责任

(一)关于巡查工作

农村“爱国卫生清洁行动”巡查工作以农村“爱国卫生清洁行动”领导小组为责任主体,具体工作由各村爱国卫生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会”)牵头组织实施。巡查工作要采取集中巡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以及明查暗访的方式巡查,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一个月时间进行专项巡查,对巡查发现的垃圾问题予以曝光并限期整改。

(二)关于督查工作农村“爱国卫生清洁行动”督查工作以镇农村“爱国卫生清洁行动”领导小组为责任主体,具体工作由镇“爱卫会”牵头,镇政府督查室、效能办等单位配合。督查要采取集中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以及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5月4日至5月14日集中10天时间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垃圾问题将予以曝光并限期整改。镇“爱卫会”每月至少督查2次。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巡查督查工作

一、要建立巡查督查机制。为防止农村垃圾治理回潮现象的发生,巡查督查中发现问题要登记在册,按照巡查要求每个环节都有详细记录。如现场检查记录、回访记录、整改记录等,及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要建立整改制度。巡查督查中发现巡查督查区域存在问题的,及时采集第一手资料,镇“爱卫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当地镇或村,督促其及时整改,第一次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第二次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的再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给予“不良记录”“黄牌警告”;第三次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提请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有关责任人“效能告诫”,同时在镇简报上曝光。

三、要建立巡查督查报告制度。镇“爱卫会”每月书面报告一次巡查督查情况。

四、要重视媒体监督。巡查督查工作根据需要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农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严重的建议在全镇曝光,对被曝光的事件,追踪巡查并向镇“爱卫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五、要加强巡查督查管理。重视巡查督查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会管理、懂技术的巡查督查队伍,不断提高巡查督查效率,确保巡查督查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严格巡查督查纪律,本着“到位不越位,巡查督查不包办”的原则,不妨碍、替代正常的管理工作。

六、要强化部门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把农村“爱国卫生清洁行动”融入到本部门的工作中去,发挥整体合力,巩固巡查成效。各村委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农村“爱国卫生清洁行动”工作,巩固垃圾治理成果,防止回潮,切实把我镇农村“爱国卫生清洁行动”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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