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翠办发〔2019〕13号
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
鉴于近期“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问题”的网络舆情,为了确保我街道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结合街道实际,现就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辖区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朱 静(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廖 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杜 棚(街道食药所负责人)
唐 勇(街道安监所负责人)
蒋 明(翠屏责任督学区组长)
李 明(翠屏责任督学区副组长)
王赞淞(街道食药所工作人员)
郑 红(街道食药所工作人员)
郭家位(街道食药所工作人员)
王雏燕(街道安监所工作人员)
赵洪波(街道安监所工作人员)
刘春雷(街道安监所工作人员)
谭周勇(翠屏责任督学区工作人员)
各社区主任
二、排查重点
(一)排查街道辖区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食堂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是否办理、是否合法有效;
(二)重点检查食堂内制度建设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承诺、量化分级、食品添加剂、证件等信息是否公示;
(三)查看是否做到用具、物品摆放有序,是否保持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治,查看墙壁、墙裙、天花板等处是否清洁无脱落,是否保持下水道通畅,经营场所无虫、无尘、无鼠迹。
(四)查看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是否采购使用符合规定的食品,是否落实食品采购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以及台账建立,并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是否采购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使用餐饮具和餐巾纸等;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及高风险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过程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发芽土豆、豆角等高危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是否严格落实控制措施。
三、人员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止,分四个组展开为期一周的拉网式食堂安全隐患排查。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一组组长:廖 清
工作人员:郑 红、赵洪波、杨柳社区黄思雄、骑龙社区唐莉、叶家湾社区李永洪、新南社区罗阳
检查区域:杨柳社区、骑龙社区、叶家湾社区、新南社区片区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二组组长:杜 棚
工作人员:王赞淞、刘春雷、新桥社区何诗佐、石家湾社区李云川、草街子社区王娜、南坝社区石胜勇
检查区域:新桥社区、石家湾社区、草街子社区、南坝社区片区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三组组长:唐 勇
工作人员:郭家位、王雏燕、金华社区夏云仙、嘎云社区杨德龙
检查区域:金华社区、嘎云社区片区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