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是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和省级全科医生社区培训基地,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和基本医疗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作为专业性很强的医疗服务工作,我中心非常重视对职工业务技术学习,除了职工集中统一学习外,还选送一些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选派一些专业人员参加省市区卫生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会,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二、部门概况
本决算公开范围包含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本年收入合计301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1.82万元,占40%;事业收入1784.30万元,占59%;其他收入20.87万元,占1%。我中心2017年收入较2016年收入合计2927.47万元增加89.52万元,增加3%,变动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年加强管理提高了医疗收入。
2017年本中心本年支出合计306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61万元,占62%;项目支出1168.22万元,占38%。与2016年支出合计2663.22万元比较,支出总额增加397.61万元,增加14.93%,变动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年度社会保障费用及项目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57.6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43万元、200.94万元,分别增长1.97%、19.2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7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43万元,增长1.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支出1245.8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8.9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54.99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公用经费116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无财政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中心为财政差额预算单位收支核定,无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拨付本中心的相关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拨付本中心的基药采购补助款。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拨付本中心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单位提高业务能力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达川区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