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我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4、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5、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一主线,努力实现“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两项目标,持续推进“公安改革、‘三化建设’、法治公安”三大战略,着力完善“民生警务、能动警务、合成警务、数字警务、阳光警务”五型警务,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实战指挥、执法办案、科技应用、宣传引导、群众工作”六种能力,加强和改进新常态下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机关设11个队建制中心、4个职能科室、23个派出所,是一级决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本年收入合计12581.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81.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本年支出合计12468.5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4.77 万元,占81.28%;项目支出2,333.75 万元,占18.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581.5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2,468.51万元。较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16万元,减少1.37%;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3.05万亿元,增长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8.05万元,增长13.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17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03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47.41万元,完成预算8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和年底区财政下达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没有足够的时间执行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4.00 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00 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5.98 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支出决算为651.96万元,完成预算8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和年底区财政下达当年天网卡口租赁项目资金,没有足够的时间执行经费。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40万元,完成预算4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和年底区财政下达当年天网卡口租赁项目资金,没有足够的时间执行经费。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和年底区财政下达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没有足够的时间执行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8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0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34.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7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5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8.14万元,完成预算97.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费用、公车运维费、公车购置费均节省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9.99万元,占9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5万元,占2.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99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89.99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9.99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怖、重大案件侦破、大型活动安保、公安教育训练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7.15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10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3.5万元、接待外地公安机关协查交流等4.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5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缩减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8.76万元,比2016年增加463.39万元,增长35.7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7.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警用服装和被装购置,公安机关指挥调度、通信、视/音频图像、信息网络等装备购置,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验鉴定、物证保全、刑事技术专业信息应用系统、警犬等装备购置,公安机关技术侦查、互联网侦控等装备购置,公安机关反恐处突用的安检排爆、破拆越障等装备购置,公安机关单警装备、武器警械、防护器材等装备购置,公安机关为应付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物资储备和其他专用设备购置,刑事技术中心物证检验设备后期维护费等。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7.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共有车辆9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自评得分 | |
预算编制(16分) | 报送时效 (2分) | 基础信息更新 (2分) | 各单位是否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2 | |
编制质量 (6分) | 预算编制准确 (4分) | 考核预算项目资金性质变动情况 | 项目资金性质变动控制在1个内,得分;2-3个得1分;超过3个以上,不得分。(注:按照上级及区委区政府批准的项目资金性质变动如财政资金整合等情况不计入考核) | 3 | ||
部门预算审查 (2分) | 根据部门集体审查、区人大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无部门集体审查的不得分;被人大预算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错误,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目标明确 (8分) | 部门整体目标 (5分) | 部门全年整体工作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有完整、明确、合理的部门整体工作方案得分,否则不得分 | 5 | ||
重点项目目标 (3分) | 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量化、可操作 | 有完整、明确、合理的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得分,否则不得分 | 3 | |||
预算执行(24分) | 资金调度 (5分) | 支付进度控制率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部门支付进度/区级平均支付进度)×100%,支付进度率控制在90%—110%间。 | 5 | |
财政预算执行(5分)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执行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 4 | ||
预算刚性 (4分) | 预算调整率 (4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控制在20%以内。 | 3 | ||
行政成本(10分) | 人编比率(3分) | 反映部门人力资源控制情况 | 人编比率=实际员工/部门编制数*100%,不得超过100%。 | 3 | ||
一般性支出增长率(3分) | 反映执行财政非生产性支出预算控制 | 部门“一般性支出”严格按财政管理规定执行,未完成控制要求不得分。 | 3 | |||
人均公用经费率(4分) | 反映部门财政资源耗费控制情况 | 人均公用经费率=部门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编制内员工数÷区级人均公用经费×100%。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 (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
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资产管理 (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4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4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4 | ||
信息公开 (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规定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 (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管理 (8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大于50%,得满分。 | 1 |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评价结果利用率(4分) | 部门是否根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利用率=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100%。 | 2 | |||
财政监督 (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1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20分) | 部门整体成效(20分) | 根据部门单位特点针对性设置 | 主要考核该部门履职尽责、工作先进性、促进发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满意度。 | 特性指标设置不得低于3个。若该部门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财经违法乱纪现象、群体事件、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状况时,此项考核不得分。 | 18 | |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涉案款)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