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委发〔2019〕1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关于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作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亭子镇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亭子镇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关于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前期筹备
工作内容:一是成立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党建、群团、人事、农业、司法、就业等相关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二是全镇召开专题工作动员会,传达省、市、区委关于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作有关要求,安排部署我镇农民工党建工作。
责任单位:镇党委、政府
时限要求:2019年1月31日前
二、查找联系
(一)排查登记
工作内容:摸清农民工基本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收集更新,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微信群,对未返乡的农民工做好电话、微信跟踪联络,并进行备案登记,发动农民工运用“锋领达川”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现附近老乡,确保每一名农民工都能联系得上。
工作要求:各村组要对本村外出农民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向镇党建办及时上报农民工基本情况台账。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对各村上报基本台账进行审核抽验。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社区)
时限要求:2019年2月20日前集中摸排并经常性动态调整(每周更新一次)
(二)春节前后走访慰问座谈
工作内容:以“五大活动”为载体,一是对返乡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的全覆盖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帮助排忧解难;二是对有困难的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纳入全镇春节慰问对象名单,适当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三是镇村两级召开返乡农民工座谈会。
工作要求: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对返乡农民工党员、优秀农民工进行全覆盖走访。村三职干部对所有返乡农民工进行全覆盖实地走访,对未返乡的农民工要及时电话微信联系慰问。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
时限要求:2019年2月底前。
(三)建立农民工党员和优秀农民工信息台账
工作内容:建立流出地、流入地“双向对账”机制,结合开展走访慰问,与流入地信息比对的情况,建立农民工党员和优秀农民工信息台账,落实结对联系人,确保流向、从业情况、政治面貌、返乡创业意向、入党意愿、担任村干部愿望“六个清楚”。
工作要求:结合前期农民工整体摸排,从中梳理出初步名单,再由各村核对上报,镇党建办负责汇总建立全镇农民工党员信息台账,镇党建办负责汇总建立全镇优秀农民工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社区)
时限要求:2019年3月底前
三、健全组织
(一)合理设立党组织
工作内容:一是根据在外农民工党员的数量、分布、职业等情况,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灵活设立地缘型、业缘型、趣缘型等党组织,对工作地或居住地较为固定且有3人以上正式党员的,以单建、联建方式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二是对流动性较强,工作单位不固定的,在党员相对集中区域建立临时党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工作要求:坚持“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整体思路建立党组织,流动党组织要依托实际建立,尽量集中在北上广等主要劳务输出地。建立的流动党组织,要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以及关爱帮扶和回乡招引等工作。临时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由党委指定。镇党委每年研判一次党组织设置和建设情况,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及时清理、适时新建、撤销、调整党组织设置。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二)教育管理
工作内容:一是指导流动党员党组织、临时党组织开展农民工培养教育;二是镇党委每年在返乡期间开展农民工党员春训冬训不少于一次;三是积极运用达州智慧党建平台开展线上学习讨论,使农民工党员及时听到组织声音、灵活参加组织生活;四是联系流入地党组织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业余、小型、分散的学习教育,利用周末、“七一”、国庆等假日开展教育活动,因地制宜开展送学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五是做好临时性党组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监督和日常教育工作。
工作要求:春训集中在春节前后举办,冬训集中在中秋、国庆前后举办,流动地党组织要主动作为,按照 “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多重参加”的原则,开展好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长期
(三)服务保障
工作内容: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8〕48号)的要求,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对有返乡创业意向的,组织镇、村干部与其结对子,采取双向洽谈、组织考察等方式,加强产业项目宣传推介和创业对接服务,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对特别有潜力的,要确定镇领导干部重点联系服务,按照政策规定吸纳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二是对暂无返乡意愿的,民政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落实好“进村入户”大走访、“留有温暖”等活动,主动帮助留守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切实让农民工在外安心工作生活、创业兴业;三是对已返乡创业的,要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指导,培养一批创业明星,引领带动农民工积极返乡创业;四是组织司法干部和村(社区)法律顾问走访返乡农民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收集、了解欠薪农民工动态及法律援助需求,加大困难农民工帮扶力度,建立困难农民工档案,适时对农民工进行依档帮扶,建立长期帮扶体制,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民工中的凝聚力、号召力。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党政办、镇工会、团委、妇联、司法所
完成时限:长期
四、回引创业
(一)开展政策宣讲
工作内容:广泛宣传宣讲返乡创业扶持政策,采取举办团拜会、联谊会、亲情回引会、送文化下乡等方式,组织有返乡创业意向、入党意愿、担任村干部愿望的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返乡创业能人等,开展乡情恳谈和党员冬训春训,宣传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宣传好省、市、区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支持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激励引导农民工关注家乡变化,投身家乡发展。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党政办
完成时限:长期
(二)搭建创业平台
工作内容:督促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8〕85号)的贯彻落实意见,镇政府要因地制宜推出一批特色产业、集体经济项目,在要素保障、财政支持、金融信贷、人才支撑等方面给予支持;实施“定向回引计划”,对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党员,采取主动拜访、双向洽谈、集中培训、返乡考察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推介和对接服务;实施“定向扶持计划”,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党员,每年开展1次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对接有关部门资源提供项目评估、政策扶持、技术保障、运营指导等创业孵化服务;实施“定向培养计划”,对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党员,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培育。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党政办
完成时限:长期
(三)强化跟踪服务
工作内容:结合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农民工返乡高峰,对已返乡农民工开展走访慰问、技能培训、召开农民工求职洽谈会等活动;综合运用微信群、电话、邮件等方式,对未返乡农民工在政策咨询、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贴心服务;落实农民工结对联系机制,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对在外农民工党员和优秀农民工联系1次。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长期
五、培养锻炼
(一)确定培养人选
工作内容:将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35岁左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时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工程”
责任部门:镇党建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
(二)培育致富带头人
工作内容:结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家庭能力培养计划等,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发展特色产业、领办创办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等。
责任部门: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长期
(三)培养发展党员
工作内容:坚持发展对象备案沟通制,深入实施产业工人和青年农民党员发展专项计划,对在外务工农民工实行“原籍吸纳、持续培养、双向考察、两地公示”发展办法,对返乡农民工有针对性进行重点培养,每年发展1名左右农民工党员。
责任部门: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长期
(四)加强培养锻炼
工作内容:坚持区、镇联动轮训,重点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党建知识等教育培训,每名村级后备力量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区级以上集中培训。注重在脱贫攻坚、拆迁安置、乡村治理、维稳处突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每名村级后备力量至少有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第一书记结对帮带。
责任部门: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长期
六、及时选用
(一)选树先进典型
工作内容: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在发展产业、乡村建设、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返乡农民工,树立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结合迎春系列活动表彰一批优秀农民工。
责任部门: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长期
(二)及时选拔使用
工作内容:结合每年开展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村“两委”换届等,及时从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中选拔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优秀的可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责任部门: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长期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民工定向回引工作。农民工定向回引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农民工工作和农民工党建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个重点工作来抓,要按照“对标、按时、保底”的原则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镇党委将把农民工工作列为各村(社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分类分层级做好农民工相关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农民工工作负总责,安排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形成农民工工作专报制度,定期研判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难题。要尽最大努力落实工作保障,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借取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的力量,共同参与到农民工工作中来,形成“党政牵头,部门配合,全镇统筹”的合力局面。
(三)重视效果评估,让农民工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爱。要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民工切实需求等方面出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开展农民工工作。走访要“沉下去”,座谈要“请回来”,成效要“推得开”,要进行“量体裁衣”式服务,做到一地一策、一人一策,真正让优秀农民工感受到家乡的关心关爱。
附件:1.亭子镇农民工党员统计表
2.亭子镇优秀农民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