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依法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
(4)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8)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9)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
(10)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1)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12)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执法办案有新突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396件,审、执结6974件,收、结案数量创历史新高,同比分别上升48.9%、45.8%,裁决、执行标的5.63亿元。审判质效位列全省法院一流。
(2)服务大局有新举措。出台《加强金融审判助推达川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形成刑事、民商事、执行等工作专报9期,为区委决策当好法治助手。及时跟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涉府案件3件,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3)接受监督有新作为。全年,共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3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53人次,聘请8名代表、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64件,智慧法院建设、非法集资案件审理等多项工作得到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监督联络工作被省高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4)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全年,共有12个先进集体和29名优秀个人受到省、市、区表彰,涌现出“莽儿”法官李国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形象宣传片《梦想起航的地方》、微电影《当法律遇见爱》传递司法正能量法治好声音,受到省法院表彰。
(5)基础建设有新进展。新建审判办公大楼正式投入使用,三型法庭建设展现新貌,司法形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法院档案数字化、行政综合管理系统运用现场会在我院召开。诉讼费管理逐步规范,全年非税收入历史性突破千万元。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2017年末,单位编制数184名(其中:行政编制152名,事业编制32名),实有 160人(其中:行政人员132人,事业人员28人),退休人员6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本年收入合计397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1.98万元,占92.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占7.55%。
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本年支出合计42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3.03万元,占65.39%;项目支出1467.87万元,占34.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50.0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33.45万元,增长4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62.33万元,增长65.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1.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494.86万元,占88.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17万元,占5.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93万元,占2.85%;住房保障支出153.9万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0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0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8.18万元、津贴补贴624.01万元、奖金46.66万元、伙食补助费85.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3.39万元、抚恤金12.57万元、生活补助10.47万元、奖励金391.26万元、住房公积金15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4万元。
公用经费38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93万元、印刷费32.82万元、水费1.61万元、电费19.43万元、邮电费5.95万元、物业管理费0.96万元、差旅费16.34万元、维修(护)费1.93万元、租赁费0.48万元、会议费1.75万元、培训费4.63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33.44万元、福利费27.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4万元、其他交通费100.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4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09万元,完成预算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76万元,占9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3万元,占2.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辆台,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中: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越野车4辆,小轿车1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76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03%。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75万元,下降56.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川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73万元,比2016年增加197.99万元,增长107.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川区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及物业保安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川区法院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法院开展案件审判、执行业务的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法院用于除开展日常工作、案件审判、执行业务以外的其他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