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按照《达川区民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建立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达川民发〔2018〕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成果,结合赵家镇工作实际,现对农村操办酒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巩固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成果,形成崇尚节约的生活习惯,实现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二、工作措施
各村(社区)要召开村(居)会议或村(居)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红白理事会,专门管理各村(社区)酒席操办,并要形成管理制度(可参照附件1),同时要修订村(居)规民约,对操办酒席的范围、程序、条件等进行规范(可参照附件2)。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基层治理特别是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毫不动摇的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始终维护村(社区)党组织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坚持依法自治,调动群众参与
在保持现有村(居)民委员会设置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依法探索村(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通过建立红白理事会等方式,拓宽村(居)民自治的实践渠道和空间,充分调动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老年人协会组织作用,共同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镇政府将对倡导农村操办酒席新风尚工作纳入年终目标工作考核内容,各村(社区)要把治理农村操办酒席情况摆上重要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抓好抓实。镇政府食安办要切实履行群众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宴席申报制度,对自办酒席中未办理健康证的厨师进行劝导,不服从劝导的报区食安办进行查处,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酒席,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镇规建办、镇环保所、镇场管办对滥办酒席污染环境、影响街容、村容的要及时劝导,严肃查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微信等多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关于在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的倡议书
2.文明操办酒席《村(居)规民约》建议稿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