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翠工委发〔2019〕3号
各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处各部门:
经翠屏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开展“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关于达川区翠屏街道开展“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达川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发【2018】52号)文件精神,翠屏街道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规范村级民主自治更加规范透明,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确保全区“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意义
紧紧围绕深化改革、维护居民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定的目标,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有所为、民有所知”,在翠屏街道开展“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居务公开,全面夯实居务公开基础,进一步推动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切实提升群众对居务的知晓度,形成“人人参与监督、干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社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维护社区集体和居民群众利益,保障社区和谐稳定,奠定坚定的基础,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翠屏街道“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成立达川区翠屏街道“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公开内容
“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共设“村情村貌”“阳光服务”“公开公示”“廉洁达川”4个板块。
(一)“村情村貌”。 主要突出“记住乡愁”主题,用于宜传村情村貌、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
(二)“阳光服务”。主要公开社区支部、居委会、社区监委会班子成员姓名、主要职责、联系电话等。
(三)“公开公示”。主要公开社区党务、居务、监务、三资管理等内容,公开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廉洁达川”。主要公开党纪党规、典型案例、廉政巡展等。
四、公开程序
“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主要分为资料收集、审核审批、信息录入、立卷建档等四个程序。
(一)资料收集。各社区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对本社区公开内容进行收集汇总、梳理归类。按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集体财务收支较多的社区应每月公开一次(每月20日),财务收支明细每季度必须公开一次;一般居务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的原则,坚持每季度首月20日(即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居务公开日。
(二)审核审批。各社区信息员将收集资料后经本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审核后,再报送街道党工委分管居务公开工作的班子成员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三)信息录入。各社区于每月10日前(按季度公开的内容在下一个季度首月20日前)将收集、审核后的数据信息录入、上传至“阳光村务”电视公开,确保居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立卷归档。街道和各个社区要建立“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台账,做好日常登记,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及时立档归卷,方便查阅查看。
五、职责分工
(一)街道职责:街道是“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辖区社区公开内容的收集、审核、录入、上传,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二)民政办职责:负责街道“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督促各社区做好“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平台中“村情村貌”“阳光服务”“公开公示”“廉洁达川”板块的数据和信息及时更新。收集各社区关于“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并负责做好街道与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区广电网络公司)的协调工作,提出工作平台功能升级、内容更新的指导意见,每月对各社区工作平台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三资托管职责:负责各个社区“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平台中财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四)纪工委、监察室职责:纪工委、监察室认真履行“阳光村务”电视公开监督工作的再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对工作责任不实,措施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是规范社区、小区基层权力运行,促进社区、小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需要,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提升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社区要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尤其是各社区党委总支、支部要充分重视“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注重工作成效。各社区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标准不走样,扎扎实实开展“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街道相关部门要强化指导,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监察室、三资托管中心、街道民政办对各社区“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得力、行动上不积极,以“文件传达文件”,只安排部署、不跟踪督促,选择性公开、错误频发,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阳光村务”电视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向晓燕 翠屏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赵 军 翠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 巧 党委委员、大调解协调办中心副主任
成 员: 赵泳华 翠屏街道党建办负责人
魏 冕 三资托管中心主任
高兴安 民政办主任
袁纯红 监察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