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8〕168号
相关村委会:
根据《达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自建住房验收办法》《达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购房安置住房验收办法》 要求,经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8年全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分散安置户住房建设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4日
二、验收对象
纳入2018年度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建房户和易地扶贫搬迁购房户
三、验收标准
(一)对象准确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2.必须是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易地扶贫搬迁一批人员”;
3.没有享受过农村危旧房屋改造补助、地质避让搬迁及国家其他住房补助;
(二)面积合规
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6人以上(含6人)住房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购房的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
(三)资料齐全
搬迁户个人档案资料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档建房资料目录》的要求收集整理齐全
(四)工程完工
1.完成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
2.达到入住条件
(五)质量合格
有承建施工单位或搬迁户提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
四、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取现场实地查勘,见人见房,逐户见面的方式。
五、验收分组安排
本次验收分3个组,其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长:余刚(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杨海、吴洪川、王进平、汤军
负责验收西兴村、水口村、龙镇村
第二组
组长:覃建(镇纪委书记)
成员:蒋永庭、石云、黎玉娟
负责验收高均坪村、低基坪村、民兴村。
第三组
组长:陈良春(副镇长)
成员:王云春、胡知渊、王元霞、龙伟
负责南岩村、乐家坝村、白腊坪村
六、工作要求
(一)各验收组要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按要求验收。
(二)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各组在验收同时要督促拆旧复垦工作和完善资料归档。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