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对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分散安置户住房建设进行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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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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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8〕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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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达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自建住房验收办法》《达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购房安置住房验收办法》 要求,经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8年全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分散安置户住房建设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4日

二、验收对象

纳入2018年度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建房户和易地扶贫搬迁购房户

三、验收标准

(一)对象准确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2.必须是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易地扶贫搬迁一批人员”;

3.没有享受过农村危旧房屋改造补助、地质避让搬迁及国家其他住房补助;

(二)面积合规

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6人以上(含6人)住房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购房的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

(三)资料齐全

搬迁户个人档案资料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档建房资料目录》的要求收集整理齐全

(四)工程完工

1.完成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

2.达到入住条件

(五)质量合格

有承建施工单位或搬迁户提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

四、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取现场实地查勘,见人见房,逐户见面的方式。

五、验收分组安排

本次验收分3个组,其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长:余刚(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杨海、吴洪川、王进平、汤军

负责验收西兴村、水口村、龙镇村

第二组

组长:覃建(镇纪委书记)

成员:蒋永庭、石云、黎玉娟

负责验收高均坪村、低基坪村、民兴村。

第三组

组长:陈良春(副镇长)

成员:王云春、胡知渊、王元霞、龙伟

负责南岩村、乐家坝村、白腊坪村

六、工作要求

(一)各验收组要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按要求验收。

(二)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各组在验收同时要督促拆旧复垦工作和完善资料归档。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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