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各部门:
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四川省已启动特别重大Ⅰ级疫情响应。为提前排查出染疫病猪,提前消除疫病隐患,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全镇开展生猪非洲猪瘟全覆盖监测排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分组安排及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相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遵照《渡市镇生猪非洲猪瘟全覆盖监测排查方案》(见附件)进行生猪非洲猪瘟排查。分组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进行逐村逐场逐户全覆盖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场、不漏一户一头。
第一组:组长 陈天奎
成员 社区干部 负责社区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二组:组长 李贵芳
成员 杨 海、金盘村村社干部 负责金盘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三组:组长 王永山
成员 民兴村村社干部 负责民兴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四组:组长 余 刚
成员 王云春 低基坪村村社干部 负责低基坪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五组:组长 石 云
成员 龙镇村村社干部 负责龙镇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六组:组长 覃 建
成员 蒋永庭 高均坪村村社干部 负责高均坪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七组:组长 吴洪川
成员 白腊坪村村社干部 负责白腊坪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八组:组长 胡知渊
成员 乐家坝村村社干部 负责乐家坝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九组:组长 王伯初
成员 水口庙村村社干部 负责水口庙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十组:组长 陈良春
成员 王进平 南岩村村社干部 负责南岩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十一组:组长 张雪梅
成员 邹家营村村社干部 负责邹家营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第十二组:组长 邓丽丽
成员 周奇斌 西兴村村社干部 负责西兴村生猪非洲猪瘟排查。
二、规范排查、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各村(社区)在开展排查时,要按照“先重后轻、先密后疏”原则依次推进,排查工作必须覆盖所辖区域内每一个组,每一个养猪户。同时,工作组入场前后要严格做好自身消毒工作。排查中如发现猪只异常发病或死亡的,要立即限制生猪移动,并通知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采样送检。
三、强化保障,确保顺利实施
各村(社区)、畜牧站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时间安排
排查与采样:2018年12月3日—12月18日
附件:渡市镇生猪非洲猪瘟全覆盖监测排查方案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渡市镇生猪非洲猪瘟全覆盖监测排查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提前排查出染疫病猪,按“早、快、严、小”提前消除疫情隐患,有效保障全镇生猪健康发展和市场供给。
二、监测排查方式与范围
此次监测排查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所有散养户、规模场、养殖小区等生猪饲养区域。监测排查方式包括全覆盖现场排查和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测。
三、全覆盖排查
1.采取镇包村、村包场(户)的方式,由各村(社区)组织领导小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进行逐村逐场逐户全覆盖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场、不漏一户一头。
2.按照“先重后轻、先密后疏”原则依次推进,即现排查重点地区、大中型规模养猪场和养殖密度较大地区等,然后再排查小型规模养猪场和边远养殖密度较低的养猪场(户)。通过现场勘察和访谈、场点基础信息采集等方式,掌握养猪场(户)的存出栏、饲养管理、发病死亡等情况,排查后详实填写《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生猪非洲猪瘟疫情排查信息表》(见附表1),12月18日前,各村(社区)交畜牧站汇总。
四、实验室检测
(一)样品采集
畜牧站负责此次样品采集。此次监测排查对规模养猪场和养殖重点区域采集猪全血(抗凝血)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具体采样要求如下:
1.规模场(养殖小区):以场为单位,由驻场兽医负责采集,每个场采集5份全血样品,每份5ml。
2.养殖重点区域:以村为单位,由兽医专业人员指导养殖户主进行采集,每个村采集5份全血样品(尽量涵盖多个养殖户),每份5ml;
3.采集样品时应同时详实填写《生猪养殖场(户)采样登记表》(见附表2),样品应在低温保温盒中保存,由监测排查工作组及时送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兽医站统一交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
(二)检测及结果处理
由畜牧站汇总全镇《达川区渡市镇非洲猪瘟疫情排查信息表》送区疫控中心,并及时将样品送区疫控中心检测。
附表:1.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非洲猪瘟疫情排查信息表
2.非洲猪瘟排查生猪养殖场(户)采样登记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非洲猪瘟疫情排查信息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员:
养殖场(户)名:
地 址: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场主姓名: 联系电话:
养殖单元(户/舍)数: 户/舍/栋
存 栏 量: 种公猪头/ 只,母猪头/ 只,育肥猪头/ 只,仔猪头/ 只,总存栏量头/ 只
排查信息:如出现以下情况任意一项,应立即限制生猪移动,并通知兽医防疫人员到场。兽医防疫人员(至少2名)应详细了解生猪养殖及发病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洲猪瘟专项监测的通知》(农办医【2018】43号)文件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和送样。
1.猪群发病:口有 口无,如有发病数为 头;
2.高死亡率:口有 口无,如有死亡数为 头;
3.突然死亡或皮肤发红发紫的:口有 口无,如有数量为 头;
4.发烧或结膜炎症状:口有 口无,如有发病数为 头;5.出现腹泻、血便或呕吐症状的:口有 口无,如有发病数为 头。
附表2
非洲猪瘟排查生猪养殖场(户)采样登记表
地址: 村 组
场(户)名 | ||||||
联系人: | 电话: | |||||
采 样 情 况 | 样品编号 | 村组 | 耳标号 | 存栏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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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样单位盖章或签名: | 排查组负责人签名: | |||||
采样时间: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