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切实加强小额信贷清收工作的意见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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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8〕158号

相关村委会:

根据《关于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的通知》(达川府金函〔2018〕4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防止不良贷款问题影响我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验收,特制定本意见。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劲松   党委书记

刘晓明   镇  长

副组长:邓丽丽

成  员:杜奇峰   渡市农商银行负责人

黎  军   渡市农业银行负责人

相关村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

二、工作任务

我镇扶贫小额信贷需清收22户,为此镇党委、政府要求各村要积极进行宣传动员,千方百计做好贫困户工作,积极引导贫困户到经办银行完善逾期手续,做到应收尽收。

三、工作责任

相关村要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细化措施、抓好落实。村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为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组干部为直接责任人,镇党委、政府每周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各村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情况。

四、时间节点

全镇的扶贫小额信贷清收任务在12月5日前必须全面完成,对影响清收工作任务完成的,由镇纪委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确保清收任务的全面完成。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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