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罗美佳
发布日期: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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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府201910 

各村(社区):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川委发2017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降低低收入农民因意外事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政策性涉农保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保原则

涉农保险与农业信贷、支农惠农政策相结合,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二、保险品种及承保公司

(一)保险品种

种植业保险为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

(二)承保公司

2019年,全镇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达川区支公司)、全镇扶贫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达川区支公司)承保。

三、涉农保险工作方案

(一)种植业

1保险政策:依照《农业保险条例》和四川省财政厅相关政策规定,农户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在农作物播种前参保,确保种植业保险的“及时性、合理性”,杜绝保单倒签。

2保险指导性目标:水稻7424亩、玉米12496亩、油菜3238亩。

3保险费收取和赔付标准: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种植大户需单独投保。

4保险费收取方法:各村(社区)委会依据指导性目标(指导性目标详见附件1),动员各种植户自愿投保,收取投保保费、填写纸质和电子投保花名册、出具投保单、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在2019320日前交人保财险达川区支公司。

5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1保险对象及范围:出生28日以上,70周岁以下。户籍在达川区的农村居民人口、城镇居民人口,户籍不在达川区但长期居住在达川区境内的常住人口均可投保本保险。

2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为避免保险纠纷的发生,每年以41日为承保生效日,从投保之日起至满一年时止,到期可续保。

3保险费标准及保险金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总金额2200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1000元。

4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费收取方法:保费由承保公司委托村级组织代收代缴。主要采取个人出资方式,有条件的村集体组织或企业、私人也可资助或补贴。

6保险指导性目标: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金融专项改革指导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发201535号)文件要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应达到应覆盖人群的50%。2019年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指导性目标应达到应覆盖人群的50%。(指导性目标详见附件2

(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1保险对象及范围: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设年龄上限。

2保险费收取标准和赔付标准:以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范围为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

4保险期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四、工作职责

)镇政府:开展好涉农保险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动员协调驻村帮扶单位、结对帮扶的单位或人员资助贫困户参加“扶贫保”:考评承保公司的服务质量,受理涉农保险案件。

)各村(社区)委会:加强辖区内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扩大农户、种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知晓度,做到应保尽保、承保不漏;认真核实农户种植、投保数据,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和电子投保清单、等资料及收取的保险费于规定时间内分别交付到各承保公司;在灾害事故降临时,组织所辖行政村、农技站等单位进行灾害查勘核定,并准确收集受灾群众的基础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协助和监承保公司做好理賠工作,防止虚报受灾面积、虚假赔案。

(三)镇农技站:配合各村(社区)委会核准各品种种植面积及对应保险费,核准承保数据的真实性;协助种植业案件的查勘、定损工作;监督承保公司的理赔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政策性涉农保险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政策性涉农保险,能有效化解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所面临的自然风险,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各村(社区)委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根据政策规定,精心组织安排,认真落实保费收取和政策保障措施,确保全区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委会、镇级有关部门和承保公司要加大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宣传力度,科学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标语、传单和村民小组会等形式,深入宣传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范围、保险内容、重大意义、理赔程序等,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群众参保热情,扩大参保范围,切实提高保险保障能力。

(三)简化理赔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各承保公司要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之规定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理赔资金要继续通过“惠农一卡通”免费拨付给受灾农户,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缩短资金赔付到位时间,为参保农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全镇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

各承办保险机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政策性涉农保险经营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信息管理,对参保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将投保人信息用于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以外用途,严禁泄露投保人信息。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2019年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指导性目标;

2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2019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指导性目标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19114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综合办公室            2019114日印发 

附件1

大堰镇2019农业政策性保险指导性任务表

 

村别

水稻


玉米


油菜


合计


面积(亩)

金额(元)

面积(亩)

金额(元)

面积(亩)

金额(元)


王家坝村

528

2376

1511

6799.5

237

604.35

9779.85

双井村

1069

4810.5

1609

7240.5

464

1183.2

13234.2

卢岗村

1024

4608

1494

6723

441

1124.55

12455.55

铁山村

846

3807

1806

8127

364

928.2

12862.2

黑洞村

1180

5310

752

3384

513

1308.15

10002.15

堰坝村

1350

6075

1373

6178.5

585

1491.75

13745.25

金黄村

707

3181.5

2117

9526.5

314

800.7

13508.7

地坝咀村

720

3240

1834

8253

320

816

12309

合计

7424

33408

12488

56196

3238

8256.9

97860.9

水稻、玉米:4.5/

油菜:2.55/

 

 

 

 

 

 

 

 

 

 

附件2

大堰镇2019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指导性任务表

 

村别

总人数(人)

指导性目标

标准(元/人)

金额(元)

备注

王家坝村

1642

821

30

24630


双井村

2254

1127

30

33810


卢岗村

1652

826

30

24780


铁山村

1771

885

30

26550


黑洞村

2172

1086

30

32580


堰坝村

2054

1027

30

30810


金黄村

1488

744

30

22320


地坝咀村

1419

709

30

21270


社区

1458

729

30

21870


合计

15910

7954

30

23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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