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大滩乡关于开展脱贫摘帽工作全面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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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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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滩委发〔2018〕10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乡级各部门(单位),各帮扶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和工作水平,确保全区顺利通过2019年2月省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脱贫摘帽专项评估检查,大滩乡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根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摘帽工作全面复查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17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乡开展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脱贫摘帽评估工作全面复查活动(以下简称“全面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复查时间

2018年12月17日-28日。

二、全面复查范围

(一)全乡所有村(社区);

(二)全乡所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

(三)全乡所有驻村帮扶部门(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

(四)全乡“22+1”扶贫专项、残疾人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

三、全面复查内容及问题整改责任、时限

(一)脱贫成效情况。重点复查乡、村、区级部门(单位)乡“三有”、贫困村“一低五有”、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一超六有”)是否完全达到验收标准,是否存在不稳定脱贫和责任返贫情况,硬件设施是否能规范运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是否达到要求。存在的问题由各村(社区)支部负责在12月28日前整改到位。如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和其他极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在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的,可延期至2019年1月18日前必须完成整改。

(二)精准识别情况。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是否存在漏评、错退、错评、错误清退情况。存在的问题由各村(社区)支部负责在12月28日前整改到位。

(三)精准帮扶情况。帮扶部门(单位)、乡、村帮扶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帮扶对象是否满意,驻村工作队是否履职尽责、到岗到位,是否协助村上开好“四个会”(社员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帮扶责任人是否按照《达川区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入户工作十个“查看”、五个“必须”》要求,做好贫困户帮扶、非贫困户联系工作;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脱贫攻坚工作认可度情况。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督促帮扶部门(单位)、帮扶责任人、乡、村在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四)扶贫项目情况。村(社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是否高效,是否实施“四议五公开”,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滞后、报账是否及时、管理是否规范,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是否合规、及时,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善;金融精准扶贫是否落实,小额信贷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存在的问题由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督促村(社区)于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五)组织领导情况。乡、村、区级部门(单位)脱贫攻坚组织保障、工作举措、因村因户帮扶力量全覆盖是否落实。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督促乡、村及区级部门(单位)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六)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情况。乡、村、区级部门(单位)是否做到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包括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否认真开展、取得实效。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督促乡、村及区级部门(单位)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七)日常工作情况。国家、省、市、区反馈到乡、到村、到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的问题整改是否及时、到位,整改佐证资料收集是否齐全、规范;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回头看”“回头帮”是否落实。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和区级相关领导分别督促乡、村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上级要求和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八)“22+1”扶贫专项、残疾人扶贫工作情况。“22+1”扶贫专项、残疾人扶贫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是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全面完成扶贫专项和残疾人扶贫脱贫攻坚资料收集整理等。存在的问题由区各扶贫专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督促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于12月底前完成整改;残疾人扶贫工作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区残联及有关责任单位于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九)脱贫攻坚资料情况。乡、村的脱贫攻坚资料是否按要求进行归档整理,脱贫攻坚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全面,系统、明白卡、帮扶手册、收支台账是否与家庭实际情况一致,相关佐证资料收集是否齐全、规范。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督促乡、村、帮扶部门(单位)、帮扶责任人于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十)公开公示情况。乡、村扶贫项目资金、扶贫政策、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调整等脱贫攻坚工作是否公开公示。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督促乡、村在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十一)宣传氛围情况。乡、村脱贫攻坚宣传氛围是否浓厚,是否有一定的固定标语、宣传栏、公示栏等。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督促乡、村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十二)环境卫生情况。乡、村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美观。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督促乡、村提前安排、提前整治,原则上在12月底前整治到位,12月底前的确无法整治到位的,务必于2019年1月18日前整治到位。

(十三)安全信访维稳情况。村(社区)不稳定因素、信访及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排查是否彻底,解决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息访息诉。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负责督促村(社区)提前化解、提前解决,原则上在12月底前化解到位,12月底前的确无法化解到位的,务必于2019年1月18日前化解到位。

(十四)其他影响脱贫成效考核和脱贫摘帽需复查事项。存在的问题由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督促村(社区)在12月底前解决,对极个别特殊情况在12月底前无法解决的,务必于2019年1月18日前解决。

四、全面复查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结合本乡工作实际,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全面复查工作。一要统筹整合各方力量。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将统一组织,成立由前线指挥部指挥长任组长,副指挥长任副组长的大滩乡全面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从乡、村、组干部和区级帮扶部门(单位)、帮扶责任人中抽调人员组成11个村(社区)全面复查组和1个乡级全面复查组,村(社区)全面复查组组长名单附后,全面复查组下设若干个全面复查小组,全面复查小组分资料复查小组(含复查项目)、入户复查小组。二要明确各方职责。村(社区)支部、村(居)委、帮扶单位要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参与。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长对乡全面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活动成效负总责,承担领导责任;乡、帮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乡全面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活动成效承担主要责任;各全面复查组长对所负责的本村(社区)全面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活动成效负直接责任;贫困户帮扶责任人、非贫困户联系人对全面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复查人员对所复查对象全面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三要明确复查要求。必须进村入户,按照全面复查内容,逐村逐户逐项全面进行复查,不漏一村、一组、一户、一项。尤其是乡“三有”、村“五有”、户“一超六有”,要严格按照脱贫退出的标准,一项一项的对照检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认真整改,确保每个村、每个组、每一户都能实现高质量脱贫,都没有漏评、错评、错退、错误清退等突出问题。

(二)实行台账管理。一是各村(社区)对全面复查出的各种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属于户“一超六有”、群众认可度方面的问题,要纳入本乡《达川区大滩乡“两不愁、三保障”(一超六有)未达标预警台账》、《达川区大滩乡群众认可度预警台账》统一管理,做到问题和不足心中有数。二是边查边改。各村(社区)要坚持一边开展全面复查,一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及时、问题解决。三是具体问题处理。全面复查的方式方法和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还可参照区脱贫办《关于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核查和群众认可度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45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强化督查问责。一是区脱贫攻坚督查小组负责对乡全面复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全面复查结果进行抽查。二是此次全面复查工作结束后,乡脱贫办在2019年1月10日前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或暗访,如仍发现有脱贫质量不高、漏评、错评、错退、错误清退、帮扶工作满意度不高、群众认可度不高等突出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全面复查组要注意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在12月28日前全面完成复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后的相关表册报送于2018年12月29日前报乡脱贫办。联系人:杨娟。

 

附件:1.大滩乡脱贫摘帽全面复查组组长名单;

2.大滩乡脱贫摘帽全面复查表;

3.达川区脱贫摘帽全面复查活动发现问题统计表(样表)。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   

        (乡党委代章)

         201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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