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大滩乡关于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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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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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滩府发〔2018〕74号

各村(社区)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根据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河长制的相关工作,经乡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河长制相关职责。

一、乡“河长”职责

乡“河长”是所辖河流河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河长”和乡直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河段长”、“河道管理员”履行职责。具体承担以下工作:(1)协调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6)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村(社区)“河段长”职责

村(社区)“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乡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三、河道保洁员职责

河道保洁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责任人,具体承担以下工作:(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河道管理工作;(2)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3)保持辖区内河道畅通,杜绝设置网笼、地笼等阻水障碍物,发现违法在河道设障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汇报;(4)及时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清除水葫芦等破坏河道环境的水生植物;(5)负责保护和管理辖区内沿河设置的各种宣传牌、管理牌、做好护堤护岸林木的管理工作;(6)及时制止乱倒垃圾、乱堆垃圾现象,并做到及时清理,对擅自占用现象及时逐级上报;(7)积极配合水行政执法人员对违章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工作;(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方案,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配合检查考核。

五、乡级有关责任单位职责

乡环境整治办负责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道保洁。

乡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河道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乡安监所负责协调推进河道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订河道保护以及工矿企业及工业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及制定“河长制”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协调河道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乡规建办负责场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乡环保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道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落实工矿企业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全乡地表水水质监测及考核各村(社区)和乡级单位。

乡农技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乡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沼气池建设,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乡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道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乡水利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检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道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及考核和监督相关工作。

乡国土所组织开展水土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相关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及时科学有效处理医疗垃圾。

乡纪委负责在河长制管理中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乡中心校负责对学生的河道管理及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

乡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

“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站;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六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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