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大滩乡关于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的年度总结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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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滩府〔2018〕69号                      签发人:王常春

 达州市达川区总河长办公室:

2018年度,大滩乡河湖长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总河长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在辖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进一步提升我乡河流、塘堰保护管理水平,维护河流、塘堰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塘堰水功能永续利用,切实提升水环境治理。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河湖长制终期评估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达川总河长办〔2018〕3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乡河湖长制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50KM2以上河流3条,50KM2以下河流15条,塘堰81口,辖区内10个村,1个社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了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湖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乡长等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财政所负责人、党政综合办负责人、河湖长制办公室人员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建立了乡、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我乡实际,所辖河流、塘堰均由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河湖长,村一级由村干部任河湖段长,同时设立巡查员、联络员,全面准确公示河湖长信息,巡查维护好河湖长制公示牌和水源地标识标牌,明确各村“河湖段长”开展踏河湖普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塘堰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马落实整改问题。

(三)印发了《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及《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达川区大滩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乡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河湖长工作的相关职责和制度,对我乡河湖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四)各方配合联动。乡、村两级共同完善制定了“一河(库)一策”管护方案,在工业方面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联合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排查各企业相关环保手续是否齐全,对证照不齐的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农业方面对实施畜禽养殖、水面养殖、入河(塘堰)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对主要河道、塘堰沿线的偷倒垃圾进行了清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我乡河道、塘堰环境主要存在问题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农村面源污染以及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高,仍有少数村民存在垃圾乱扔乱丢现象。

(二)各方配合不够紧密。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乡、村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一是职能不配套,工作人员不足,没有专门的业务人员来确认污染源、监测水质。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无法及时制止违法违规活动行为,需要各上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河道治理资金短缺,工作经费不足。辖区内河流、塘堰涉及面广,河道、塘堰整治投资较大,我乡财力有限,无法保障河湖标识标牌的更换,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村级河湖长一般是由村干部担任,但村干部工资较低,工作多,巡河湖动力不高,无法保障全覆盖巡查。

(四)村级河湖长,虽然开展了巡查和清理垃圾相关工作,但发现问题、制定对策、完善档案资料等存在明显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继续加强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乡河湖长制工作按时按要求推进。

(二)继续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让群众自觉参与到河流、塘堰的保护中来。

(三)针对我乡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农村生活垃圾及养殖排污做重点整治,确保水环境得到提升。

我乡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和有效的基层河湖长制工作经验,明确河湖长制工作的区域、地段、重点、难点,以更好的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协调相关执法单位,做好监管,并积极配合排查或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围绕河湖长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做到群防群治,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巡河(塘堰)、护河(塘堰)的工作中来。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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