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三街办发〔2018〕119号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为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现将《三里坪街道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工作试行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4日
三里坪街道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工作试行方案
为引导支持鼓励贫困村和各类企业积极创建就业扶贫车间,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脱贫,稳定脱贫,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川府办〔2016〕60号)、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办实际,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等要求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扩大就业门路,整合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聚集各种生产要素,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捐助”的原则,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当地能人就地创业、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支持企业到村组设置扶贫加工车间,打造造血式“企业+车间+贫困户”模式,为群众和用工企业搭建平台,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低保群众、留守妇女等人群在家门口就业,实现“创业一户、带动一方”、“就业一人、脱贫一家”。
二、工作目标
从2018年起我街道培育创建1个就业扶贫车间。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一是确保每个贫困户家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力至少一人实现就业;二是确保为贫困户家庭有意愿参训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力争掌握一项就业技能;三是确保每个贫困户家庭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建设模式
(一)鼓励电子、服装纺织、手工工艺、农产品深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二、三产业企业深入到贫困村,建设生产车间、加工点;鼓励各类人员到贫困村创办劳动密集型二、三产业企业。
(二)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校舍、厂房、旧村委会办公室等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出租、入股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兴办劳动密集型二、三产业企业或生产车间、加工点。
(三)鼓励帮扶单位、帮扶企业、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等,通过各种方式捐助、支持就业扶贫车间建设。
(四)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原则,企业在国家环保、安全等各项法律法规范围内,自主投资、自主管理、自负盈亏。
四、建设方式和标准
按照“围绕产业、一地一品、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的原则建设扶贫车间。
(一)建设方式
结合实际主要利用旧房屋、旧场地改建等方式实施。
(二)建设内容
引导劳动密集型等企业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就近吸纳农村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或组织贫困劳动者实现居家就业,并努力实现稳定就业;每个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人数不低于5人,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率(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一年以上)达90%以上。
(三)建设面积
村级扶贫车间建设总面积以不小于100平方为宜。
(四)建设标准
优先、重点支持到贫困村新办扶贫车间,扶贫车间建设应本着经济、实用、安全、美观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及规范设计建设,可分为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和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两种形式。
1.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企业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吸纳5名以上(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2.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建立承揽关系,委托5名以上(含)贫困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3.就业扶贫车间必须属电子、服装纺织、手工工艺、农产品深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二、三产业;
4.就业扶贫车间或举办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应具有营业执照;
5.有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基础设施
扶贫车间区域内应具备较完善的道路、供水、供电、消防、通讯、绿化及必要的生活服务等基础设施。
(六)统一标识
统一标识为“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扶贫车间”“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村扶贫车间”,加挂统一的扶贫车间图案,字体大小与车间主体建筑相协调为宜。设置扶贫车间信息牌,标明建设时间、法定代表人、主要产业、企业人数、吸纳贫困劳动者人数等,悬挂于车间醒目位置。
五、扶持政策
(一)创办就业扶贫车间的各类创业人员,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符合条件的可按10万元的标准,申报享受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扶持。
(二)就业扶贫车间有用工需求的,各单位应大力支持和协助,并优先组织、推荐当地贫困劳动力进厂就业。
(三)2018年1月以后到贫困村新办就业扶贫车间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补贴人数按稳定就业的员工数统计,下同)的一次性建房或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2018年1月以后到贫困村新办就业扶贫车间的,按员工工资总额的5%的标准,给予企业物流补贴。
(五)2018年1月以后到贫困村新办就业扶贫车间的,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发生的水电气费,按实际费用的70%的标准予以补贴,每月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元。
(六)就业扶贫车间新招收劳动力,通过集中培训、师带徒等方式开展岗前培训的,可按贫困劳动力、低保劳动力、残疾劳动力、留守妇女800元/人、其他劳动力6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技能培训补贴。
(七)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低保劳动力、残疾劳动力、留守妇女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动)合同的,按月给予岗位补贴,其中贫困劳动力补贴200元/人/月,上述其他劳动力补贴100元/人/月,月补贴总额不超过 3000元;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六、办理程序
(一)就业扶贫车间认定程序
1.企业向街道办事处申报,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2.区就业局初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社局审批认定,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统一命名为“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村就业扶贫车间”,颁发统一的扶贫车间标识牌。
(二)补贴资金申报拨付程序
1.企业向街道办事处申报,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复核。
2.区就业局经复核、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抽查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贴,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里坪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孔丽华为组长的就业扶贫车间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道就保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以村主任任组长的工作机构,明确专职干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加强帮扶帮建。各帮扶单位要积极出资出力,牵线搭桥,积极帮助帮扶村创建扶贫车间,做好扶持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创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扶贫车间落地运转。
(三)加强督促考核。街道办事处将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列为精准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就业扶贫车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的指导调度,实行“每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年终总排名”,推动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取消就业扶贫车间资格,收回相关标识;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完成任务的,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度考核中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扶贫车间的宣传力度,着力宣传扶贫车间政策、扶贫车间先进典型,形成人人关心扶贫、个个争先脱贫的良好氛围。
附件:1.达川区就业扶贫车间领导小组名单
2.达川区2018年就业扶贫车间任务分配表
3.达州市达川区就业扶贫车间申请认定表
4.达州市达川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5.劳务(动)合同(参考式样)
6.州市达川区就业扶贫车间奖补资金申请表
7.达州市达川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表
附件1
三里坪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孔丽华 三里坪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华林 纪工委书记
成 员: 梁远芬 综合办主任
刘东 财政所所长
胡清军 规建办负责人
舒永红 文广站站长
魏光权 农技站站长
李雪莲 就保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就保中心,由李雪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
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