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18〕499号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及镇级各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8〕3号、四川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厅印发《四川省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行动的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37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州市农业局印发《达州市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8〕128号文件的精神及相关会议要求,结合石桥镇的实际情况,成立达川区石桥镇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行动的领导小组,特通知如下:
组 长:杨 勇 (石桥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任小强 (石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包月毅 (副镇长,分管农业党委委员)
谭 微 (组织委员,分管国土党委委员)
李 飞 (大调解中心副主任,环保所长)
聂 墉 (石桥派出所所长)
潘 峰 (石桥农技站让长)
李 学 (石桥国土所所长)
许国伟 (城管执法队队长)
李仕兵 (安监所所长)
叶长江 (林业站站长)
乐 涛 (司法所所长)
李美特 (兽防站站长)
刘继勇 (工商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辖区内农地非农化乱象的清理排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由谭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订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行动的方案,建立台帐及收集相关资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