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委发〔2018〕50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员会: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扶贫领域系列专项治理成效,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达川纪发〔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三次全会、区纪委二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夺取脱贫奔康攻坚战建成幸福美丽达川伟大胜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目标任务
围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专项梳理分析脱贫攻坚识别不精准、帮扶措施不精准、退出不精准、群众认可度低及资金安排使用不精准等问题,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提高脱贫攻坚精准度的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确保我乡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整治重点
(一)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
突出治理以下六方面问题:
1. 主要负责人研究指导不够,分管领导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工作专班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2.确定年度脱贫计划、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对出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导不够,不熟悉政策或政策实施效果不明显;
4.工作主动性不强,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问题不重视、不解决,帮扶责任不落实、帮扶规划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务实,帮扶成效群众不满意;
5.对驻村工作对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6.“六个精准”的要求和“五个一批”的举措落实不到位,贫困识别不精准。
(二)违规违纪问题
突出治理以下六方面问题:
1.在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2.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补贴;
3.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4.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中“吃拿卡要”;
5.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
6.农村“乡霸”、“村霸”、宗族恶势力把持乡村组织,强拿、强、项目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问题
突出治理以下四方面问题:
1.扶贫帮扶措施脱离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
2.工作落实走形式,漠视群众合理诉求,遇到问题不解决;
3.驻村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涣散,未真蹲实驻;情况不明、政策不清,搞弄虚作假;工作推诿、敷衍塞责,基础工作薄弱等;
4.帮扶责任人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以简单走访慰问代替帮扶措施,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全乡范围开展一次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我乡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体检”。通过“六查六看六解决”(一查脱贫攻坚工作细不细,看档案资料,解决资料填写标准不高问题;二查脱贫措施实不实,看政策兑现,解决政策落实和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三查信息对接准不准,看数据信息,解决各项数据上下对接不一致问题;四查帮扶工作真不真,看帮扶实绩,解决干部帮扶不到位问题;五查资金使用好不好,看账目票据,解决扶贫资金有效使用问题;六查干部作风严不严,看驻村到岗,解决干部帮扶不严不实问题),对自身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二)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各村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严格按照“四议五公开”的要求实施。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及时受理群众涉贫来信来访。加强对群众涉贫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对群众的诉求及时受理、及时交办,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涉贫作风问题的乡村两级干部,将严肃追责。
(四)加强常态化督查考核工作。坚持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在2018年全乡脱贫攻坚考评中,设置专项治理行动相关评价指标。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指导,开展常规性的暗访监督,实现扶贫领域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乡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廖飞任组长亲自抓,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乡级部门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乡纪委负责具体抓。乡属各部门、单位、村(社区)按照责任分工抓专项治理工作,并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村两级干部特别是村支两委干部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突出问题逗硬整改,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个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全力投入真脱贫脱真贫。
(三)严肃监督问责。乡纪委建立举报追查制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动“奶酪”严惩不贷;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镇、村干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