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关于印发《“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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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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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陈府发〔2018〕108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达州市达川区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达州市达川区河湖长制近期重点工作提示》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乡河流水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境内所有河流、小(二)型以上所有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段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2018年7月底前,基本建立“河长主治、源头重治、水陆共治、部门联治、群防群治”的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二)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河流水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实现河畅、岸绿、山清、水秀、天蓝、景美的生态保护目标。

(三)6月20日前,乡村两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各“河长”戴“红袖章”履责、各村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到岗到位,各司其职,严格落实“河长制”。

(四)6月底前,乡村两级设立并公布反映河流水库问题的投诉举报电话。

(五)10月底前,对侵占河流水库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入库排污口等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开展一次专项联合执法整治工作。

(六)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严禁毒鱼、电鱼、药鱼。

(七)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10月底前对经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畜禽养殖企业或大户予以处罚、整改或关闭。11月底前完成各村畜禽养殖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的划分。严防新增污染源,从源头有效控制新增畜禽养殖污染源。

(八)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负增长治理。

(九)着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生态乡乡、生态村创建。

(十)强化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乡、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乡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设立 “乡河长”和“村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小型水库设水库防污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

乡政府主要领导廖飞同志担任“乡河长”。各村主任担任“村河长”。

设立乡“河长制”办公室。乡“河长制”办公室设在乡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王滑翔同志担任、水利员周明其、李传军同志担任专职副主任,各村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乡“河长”负责牵头推进河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库巡查保洁、河流水库生态修复和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村级专管员具体负责落实督促本辖区内的河库保洁、河库清障清淤和河库绿化管理;做好本辖区内的沿河企业及个人偷排、偷倒,河库边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的制止、上报工作,以及乱侵占滩地种植的清除。

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要加强与各河长、河段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段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河长办要加强牵头协调主要职能部门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乡河长办每季度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联系村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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