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府发〔2018〕86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达川安办[2018]74号《达州市达川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陈家乡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对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本乡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三、检查重点
我乡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场所是否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与居民住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存在集中连片经营;是否超许可范围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是否存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安全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30日)。组织召开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人动员会议,结合本辖区和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广泛宣传。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1至9月30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零售点开展全面排查,对“两关闭”的情况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
(三)检查督促阶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市开展明查暗访执法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从即日起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乡长陈小东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乡长郑海浪、辖区派出所张君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安监所所长吴让忠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监所由吴让忠负责。
2.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本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对各烟花爆竹零售点“全覆盖”,使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