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委〔2018〕79号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黎人畅同志履行党员义务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一)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为民服务本领。每月按时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党小组会议,每季度按时参加党员大会,每半年参加一次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始终严格自我要求,对标争做合格党员。努力践行“两学一做”,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积极完成各项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视自身优缺点,弥补自身不足,对标先进,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信念,时刻不忘共产党员的职责使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自觉反对“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为民办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一)准确把握政策标准,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任驻村干部期间,深入农户家中了解详细情况,多次召开群众会议,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定,得到群众的积极认可。
(二)找准贫困发生根源,因户施策进行帮扶。面对自己所帮扶的对象,耐心细致、扎实工作,每半月到农户家中了解近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因户施策,结合贫困户发展意愿和个人能力,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其通过养猪、养羊或养鸡等方式发展生产。积极联系朋友购买贫困户家的农产品,得到了贫困户的充分认可。
近三年,暂没有发现黎人畅同志在履行党员义务和依法依规方面有影响按期转正的问题。
特此报告。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