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发〔2018〕153号
各村(社区)支部,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和工作水平,确保全乡顺利通过2019年2月省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脱贫摘帽专项评估检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脱贫摘帽评估工作全面复查活动(以下简称“全面复查 ”),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复查时间
2018年12月15日---31日。
二、全面复查范围
(一)乡“三有”建设情况;
(二)全乡所有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社区;
(三)全乡所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
(四)全乡所有驻村帮扶部门(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
三、全面复查小组人员安排
各分管领导统筹安排涉及各自分管工作的全面复查工作(见附件1)
四、全面复查内容及问题整改责任、时限
(一)脱贫成效情况。重点复查乡“三有”、贫困村“一低五有 ”、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一超六有”)是否完全达到验收标准,是否存在不稳定一超六有脱贫和责任返贫情况,硬件设施是否能规范运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是否达到要求。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精准识别情况。是否存在漏评、错退、错评、错误清退情况。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三)精准帮扶情况。帮扶部门(单位)、帮扶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帮扶对象是否满意,驻村工作队是否履职尽责、到岗到位,是否协助村上开好“四个会”;帮扶责任人是否按照《达川区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入户工作十个“查看”、五个“必须”》要求,做好贫困户帮扶、非贫困户联系工作;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脱贫攻坚工作认可度情况。 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四)扶贫项目情况。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是否高效,是否实施“四议五公开”,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滞后、报账是否及时、管理是否规范,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是否合规、及时,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善;金融精准扶贫是否落实,小额信贷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五)组织领导情况。脱贫攻坚组织保障、工作举措、因村因户帮扶力量全覆盖是否落实。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六)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情况。是否做到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包括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否认真开展、取得实效。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七)日常工作情况。国家、省、市、区反馈到乡、到村的问题整改是否及时、到位,整改佐证资料收集是否齐全、规范;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回头看”“回头帮”是否落实。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八)脱贫攻坚资料情况。乡、村的脱贫攻坚资料是否按要求进行归档整理,脱贫攻坚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全面,系统、明白卡、帮扶手册、收支台账是否与家庭实际情况一致,相关佐证资料收集是否齐全、规范。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九)公开公示情况。扶贫项目资金、扶贫政策、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调整等脱贫攻坚工作是否公开公示。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十)宣传氛围情况。脱贫攻坚宣传氛围是否浓厚,是否有一定的固定标语、宣传栏、公示栏等。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十一)环境卫生情况。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美观。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十二)安全信访维稳情况。不稳定因素、信访及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排查是否彻底,解决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息访息诉。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十三)其他影响脱贫成效考核和脱贫摘帽需复查事项。存在的问题由各相关单位、各村支两委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五、全面复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要明确职责。帮扶单位要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参与。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长对全面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活动成效负总责,承担领导责任;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面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活动成效承担主要责任;贫困户帮扶责任人、非贫困户联系人对全面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复查人员对所复查对象全面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二要明确复查要求。必须进村入户,按照全面复查内容,逐村逐户逐项全面进行复查,不漏一村、一组、一户、一项。尤其是乡“三有”、村“五有”、户“一超六有”,要严格按照脱贫退出的标准,一项一项的对照检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认真整改,确保每个村、每个组、每一户都能实现高质量脱贫,都没有漏评、错评、错退、错误清退等突出问题。
(二)实行台账管理。一是各村支两委、各单位对全面复查出的各种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属于户“一超六有”、群众认可度方面的问题,要纳入本地《达川区江阳乡 “两不愁、 三保障”( 一超六有)未达标预警台账》、《达川区江阳乡群众认可度预警台账》统一管理,做到问题和不足心中有数;二是边查边改。各村支两委、各单位要坚持一边开展全面复查,一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及时、问题解决;三是具体问题处理。全面复查的方式方法和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还可参照区脱贫办《关于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核查和群众认可度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45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强化督查问责。一是区脱贫攻坚17督查小组将负责对我乡全面复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全面复查结果进行抽查。二是此次全面复查工作结束后,区脱贫办在2019年1月10日前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或暗访,如仍发现有脱贫质量不高、漏评、错评、错退、错误清退、帮扶工作满意度不高、群众认可度不高等突出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全面复查小组、各村支两委、各单位要注意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复查工作和整改工作,将相关表册报送乡脱贫办 。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