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发〔2018〕150号
各机关干部:
根据达川组通〔2018〕18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我乡干部在岗位在位、尽职尽责,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力量,经乡党委同意,现就脱贫攻坚期间进一步解决我乡干部“走读”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明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一)严明上班纪律。乡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二)严明住夜纪律。脱贫攻坚期间,全面实行乡干部住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必须带头住夜,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工作日实行乡干部全员“住读”(周五晚上除外),住宿在本乡。
(三)严明值班纪律。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期间值班规定,双休日和节假日(包括集中公休日、调休日)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轮流值班制度,重要岗位专人值守,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等信息,应通过政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一)严格日常考勤制度。要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内务管理制度,坚持每天考勤,坚持每月公示,坚持每月向乡纪委报送情况,接受各界监督。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因公出差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党委书记向区委主要领导请假,乡长向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其他干部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原则上,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请假。
(三)严格去向告知制度。除特殊岗位外,干部去向栏悬挂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标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当天工作状态。
(四)严格应急联动制度。所有干部都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处理并向党委报告。
三、严肃纪律,从严问责。凡在脱贫攻坚期间违规“走读”,
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多次出现“走读”或因脱岗给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件的,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委员会
2018 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