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发〔2018〕63号
各村、镇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大棚房”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大棚房”暨重点地区违法违规占用国有资源专项清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依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总体要求,按照《达川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达川区河市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曾 堰 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副组长:黄晨曦(分管国土资源)
李德中(分管农业)
余政江(分管规建)
成 员:郑 浪(国土所所长)
朱爱平(农技站站长)
张 斌(派出所所长)
朱成平(负责规建工作)
刘正军(城管中队副队长)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河市镇国土所,联系电话:3533488,由郑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