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对我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管理情况依法实施了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我镇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并下发了达川财监审[2018]28号整改通知书,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侵占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890元
整改通知反馈:剪刀村一组在2002年实施了国家退耕还林20.29亩(区退耕办提供),其中有8.89亩集体土地也纳入了当年退耕还林。此款在2010年前通过分解到王均、王永明等人名下,由当时王代和、陈明安组长收回到他们手中。2011年,王永珠任组长(现任),将此款调整分解到王代均、王永其等人名下,共计收回退耕还林补助款8890元。据王永珠讲,该款项用于了该社公益事业,如:农业政策保险、道路养护等。但调査时未提供佐证依据。
目前已责成镇纪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将另文专题报告。
二、关于截留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49.37元
整改通知反馈:剪刀村赵达安,现任剪刀村3组组长。2017年,该村民有耕地4.2亩,应该享受576.82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但实际领取1126.19元。经了解,2017年因部分社员不缴纳农业政策保险,为按时完成任务,赵达安将其先行垫交,后征得村上和乡上相关部门同意,在赵有前、潘广权、赵有用等8户社员按每户0.5亩面积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扣回垫交的农业政策保险款。然后与相关社员算账,多退少补。
经查,情况属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截留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的违规问题,对按政策规定应发放到农户的,要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应享受的农户。我镇已督促剪刀村村委会将扣减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追回,并及时返还至相应的农户手中。
三、关于未及时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我镇2017年度大学生入伍奖励金1.3万元,未及时发放。
上述事实,违反了达州市人民政府、达州军分区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调查核实,以上情况属实,我镇党委政府督促财政所已于2018年12月13日将该笔资金全部足额打卡发放至对象户账户。发放花名册附后。
四、整改决定
针对这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监督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加强管理,不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的管理,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监督检查组对我镇监督检查的有关问题,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涉及的村社干部分别由镇纪委进行书面诫勉谈话。
2、对涉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将此次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从管理上、制度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再次生发。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