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镇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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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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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委发〔2018〕92号

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纪律委员会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达川组通〔2018〕18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我镇干部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力量,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脱贫攻坚期间进一步解决我镇干部“走读”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明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一)严明上班纪律。镇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二)严明住夜纪律。脱贫攻坚期间,全面实行镇干部住夜制度。各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必须带头住夜,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工作日实行镇干部全员“住读”(周五晚上除外),住宿在本镇。

(三)严明值班纪律。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期间值班规定,双休日和节假日(包括集中公休日、调休日)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轮流值班制度,重要岗位专人值守,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等信息,应通过政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一)严格日常考勤制度。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内务管理制度,坚持每天考勤,坚持每月公示,坚持每月向镇纪委报送情况,接受各界监督。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因公出差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干部须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三)严格去向告知制度。除特殊岗位外,干部去向栏悬挂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标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当天工作状态。

(四)严格应急联动制度。所有干部都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处理并向党委报告。

三、严肃纪律,从严问责                                        

凡在脱贫攻坚期间违规“走读”,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一律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公开检讨;仍不改正的,区级部门下派单位干部由镇党委以书面函告形式上报到其上级主管部门,镇级干部则由镇纪委调查处理。如因 “走读”或因脱岗给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件的,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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