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印发《葫芦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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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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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8〕86号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为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川财监督〔2018〕4号)文件要求,现将《葫芦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葫芦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7月2日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及文件要求我乡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共25项资金(见附件1)“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中央、省及市级未要求,但市级和区级明确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应纳入治理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乡财政所牵头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为专项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辖区、本单位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按要求向乡财政所报送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密切配合各专项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乡财政所:牵头组织实施全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全乡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对区级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统一进行处理处罚、对发现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及时对治理情况进行公示,并负责全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告工作。

(二)乡农技站、林业站:负责组织各村委会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乡农技站、林业站、各村委会

(三)乡民政(残联)办、计生办:负责组织各村(居)委会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优抚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乡民政(残联)办、计生办、各村(居)委会

(四)乡扶贫办:负责组织各村委会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乡扶贫办、各村委会

四、治理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3日起至7月13日)

按照责任分工,乡财政所组织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单位)对本乡、本单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开展全面自查。各村(居)委会要逐户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交叉检查组将对我区自查、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至少选择20个以上的行政村进行抽查,对每个村的“一卡通”及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检查。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22日至9月15日)

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自查及检查情况选取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映问题、整改处理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地“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五、工作要求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接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必须落实到户,要涵盖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表格,挖掘典型案例。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依法严肃处理。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移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四)严格资料报送。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务必于7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附表(含电子版)报送至乡财政所,乡财政所将按照资金类别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15日前将本乡汇总情况报送区财政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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