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委发〔2018〕6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各帮扶单位、第一书记:
根据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全区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1月份工作清单》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2018年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1月份任务清单的通知》印发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将任务办理落实。
每月25日,第一书记向乡帮扶协调办公室书面汇报完成情况。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
2018年葫芦乡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1月份任务清单
序号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个人) | 完成时限 |
1 | 认真做好2018年度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力量市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并于2月底前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 乡帮扶力量办 | 2月25日前 |
2 | 督促“5+2”“3+2”帮扶力量及结对帮扶责任人“走基层、送温暖”活动,春节前集中走访一次结对帮扶贫困户,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 “5+2”“3+2”帮扶力量 | 2月14日前 |
3 | “5+2”“3+2”帮扶力量、乡党委帮助指导村“两委”制定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帮扶单位制定年度帮扶计划。 | 乡党委、“5+2”“3+2”帮扶力量、各村第一书记 | 2月28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