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委发〔2018〕118号
各村党支部,镇级各部门党支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2018 全区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 10月份工作清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8年度全镇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 10月份任务清单》印发你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 年度全区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10 月份任务清单
类别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人) | 完成时限 |
农村基层党建 | 1.对涉黑涉恶、受过刑事处分、有前科劣迹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逐一建立台账,加强综合研判,准确甄别认定,不合格、群众反映较大的坚决予以清除。 | 镇党委、第一书记 | 10月20日前 |
2.全面排查梳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情况,对正在整顿的,针对性完善措施、抓紧推进;对已转化的,开展一次“回头看”,看是否真正整顿到位、是否反弹回潮。 | 镇党委、龙塘村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 | 10月30日前 | |
3.全面完成村级组织规范设置,分类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和9类配套组织负责台账。 | 镇党委、村党组织 | 10月30日前 | |
驻村帮扶工作 | 4.对照省、市、区,开展驻村帮扶力量选派管理存在问题自查整改,做好迎接省、市、区扶贫办调研督导准备工作。 | 镇党委、各支部、第一书记 | 10月30日前 |
5.及时更新补充“全国扶贫开发系统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扶贫主体”指标体系、“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五个一”帮扶力量指标体系,今后每两个月更新一次。 | 镇党委、扶贫办 | 10月30日前 | |
6.将《四川省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对队员管理办法》转发至村,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 镇党委、扶贫办 | 10月30日前 | |
7.完善驻村工作队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到人。 | 农技站、畜牧食品站 | 10月30日前 | |
8.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及时查漏补缺。 | 10月30日前 | ||
9.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在贫困村、费贫困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对驻村农技人员进行培训。 | 12月31日前 |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2018 年 10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