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发〔2018〕53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经党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河市镇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河市镇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相关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河市镇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达州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达市委办〔2018〕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在河市镇开展“回头看”工作。
组 长:张永红 党委书记
金中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小琴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 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槐 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晨曦 副镇长
余政江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德中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刘小丽 党政办主任
李发生 财政所长
严 龙 监察室主任
彭福建 安监所所长
温茂生 文广站站长
朱成平 规建办负责人
谢永见 五治办负责人
刘述兵 环保所工作人员
张 斌 派出所所长
刘正军 城管中队副中队长、交管办副主任
刘德安 畜牧站站长
朱爱平 农技站站长
郭德平 水利站站长
陈伟根 食药所所长
郑 浪 国土所所长
石 权 工商所所长
田先平 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 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黄功军 达川二中校长
李明春 中心小学校长
刘 川 林业站站长
郭兴茂 司法所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档案资料、文稿材料、信访维稳、案件督办、追责问责6个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各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黄晨曦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述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永红
副 组 长:金中华 黄晨曦
成 员:刘述兵 李建莉
主要职责: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对接到河市镇开展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协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下沉督察和重点督察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其他各组工作;协调保障有关工作。
(二)档案资料组
组 长:金中华
副 组长:黄晨曦
成 员:刘述兵 李建莉 冷朱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按要求收集整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需要调阅的资料;指导相关单位将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并按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上报;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进驻期间,协调其调阅资料,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提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要求提供的各类补充档案资料。
(三)文稿材料组
组 长:黄晨曦
成 员:刘小丽 李建莉 冷朱珠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进驻期间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撰写相关请示、报告和工作方案;撰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材料。
(四)信访维稳组
组 长:李 旭
成 员:刘述兵 廖伦华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信访投诉事项的受理处置工作,负责落实信访稳定工作;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交办案件移交案件督办组;主动采取预防性措施,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在河市镇期间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案件督办组
组 长:李 旭 黄晨曦
成 员:李钰莹 蒋仟仟 刘述兵
主要职责:负责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交办的案件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及时办理并公示相关办理情况;适时开展后督察,核实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移交的重大线索,开展调查处理,将发现的追责线索通报追责问责组。
(六)追责问责组
组 长:李 旭
成 员:李钰莹 蒋仟仟
主要职责:负责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发现需要追责问责的相关问题中的相关责任人、镇管干部进行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成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接受组长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工作组要根据确定的工作职责,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定人定责、抓紧抓细,确保迎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工作组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所有迎检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特殊情况须向组长报告。
(四)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河市镇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