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印发《渡市镇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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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8】133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渡市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渡市镇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5日

 

渡市镇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镇抵御水污染能力,正确应对饮用水源突发水污染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渡市镇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镇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是全镇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的最高领导组织,对饮用水污染事件负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职责。其组成成员有:

组  长:刘晓明

副组长:陈良春

成  员:王云春  吴洪川  李邦银  刘有生  王  军  

龙  伟  李胜国  张小军

二、水污染监测及警报

水污染日常水质监测由供水站负责。当以取水口为中心100米半径范围内水质出现明显改变则触发警报。监测人员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818—3701471)汇报,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三、水污染应急处置

(一)供水站监测到水质发生变化后应立即停止从取水口取水。如已经抽取了部分变质水体,还应立即关闭供水阀门,停止向外供水。

(二)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供水站,查看水质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供水管网运行情况,确保向外供应水质达标安全。

(三)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前往取水口查看水质污染情况,若不构成污染,则解除警报,恢复取水供水。若构成严重污染,则按以下流程处理:

1.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并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取水检测工作。

2.做好用水户的宣传安抚工作。

3.联系消防部门,做好场镇供水工作,组织人员维护好供水秩序。

4.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污染的调查治理工作。

5.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后,积极督促供水站恢复供水。

四、应急保障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助组、供水秩序维护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医疗教助组由吴洪川任组长,负责因水污染而中毒人员的治理工作;供水秩序维护组由李邦银任组长,负责消防车辆供水秩序的维护;宣传报道组由刘有生任组长,负责宣传水污染处置进展情况,并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后勤保障组由王钧任组长,负责水污染处置过程中的资金、设备保障。

五、对外公布举报电话

为加快水污染的处置,镇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向外公布举报电话(0818-3701471),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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