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2018〕110号
达川区人民政府: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140号)文件要求,葫芦乡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我乡今年计划脱贫的37户贫困户,按照脱贫标准逐户逐项进行了验收,全部达到了稳定脱贫条件,并在贫困户所在的村进行了公示,且无异议。现恳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我乡2018年37户计划脱贫贫困户脱贫。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
葫府〔2018〕110号
达川区人民政府: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140号)文件要求,葫芦乡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我乡今年计划脱贫的37户贫困户,按照脱贫标准逐户逐项进行了验收,全部达到了稳定脱贫条件,并在贫困户所在的村进行了公示,且无异议。现恳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我乡2018年37户计划脱贫贫困户脱贫。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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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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