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8〕156号
各村委会:
按照《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渡府发〔2018〕109号)文件要求,经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10月29日会议决定,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验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具体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04号)。
(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8〕244号)。
(三)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8〕44号)。
(四)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下达全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任务的通知(达川住建发〔2018〕15号)。
二、验收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全镇所有行政村。
(二)对象: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流程管理进行审核后2018年实施的农村危改房屋。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日——11月4日,共计4天。
各组验收完毕后于11月5日前将资料交镇规建办。
三、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 长 李贵芳
成 员 罗小兵 杨海 王永山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金盘村和民兴村的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并检查督促资料完善工作。
第二组:组 长 余 刚
成 员 王云春 石云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低基坪村和龙镇村的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并检查督促资料完善工作。
第三组:组 长 覃建
成 员 蒋永庭、吴洪川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高均坪村和白腊坪村的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并检查督促资料完善工作。
第四组:组 长:邓丽丽
成 员:周奇斌 胡志渊、张雪梅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乐家坝村、西兴村和邹家营村的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并检查督促资料完善工作。
第五组:组 长:陈良春
成 员:张小军、王进平、王伯初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南岩村和水口庙村的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并检查督促资料完善工作。
五、验收方式
由规建办提供危房改造户花名册,验收组逐户对危房改造对象户实地走访,见房见人,逐项检查验收,拍照存档,一人一档。
六、验收标准
(一)D级危房改造验收标准:
1.新建和改建农村危房的选址符合“三避让”原则。
2.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等。?
3.经培训的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施工,且签订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
4.建房施工做到按图施工,墙体建设达到抗震6级要求,设置地圈梁、构造柱等抗震设防。
5.基础、结构部分、楼面工程、装饰装修等符合建设质量相关规定。
6.室内地面平整,卧室、起居室、厨房等自然日照、采光和通风。
7.房屋无以旧代新现象,建设楼层(1层)、面积不能超标。
8.砖、水泥、钢筋等关键部位建材具有合格证等质保资料。
9.异地改造户建房竣工后,原危旧房已拆除退耕。
10.购买闲置安全农房应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
(二)C级危房维修加固验收标准:?
1.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加固维修技术导则》相关要求,制定“一户一策”维修加固方案。
2.维修加固按方案施工。?
3.经培训的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施工,且签订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
4.加固后住房消除安全隐患。
5.加固同时进行环境改造,做到“四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达到人畜分离,卫生洁净。
6.砖、水泥、钢筋等关键部位建材具有合格证等质保资料。
(注:具体见《达川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标准》)
七、需要提供的资料
1.改造户书面申请
2.村级召开危房改造群众座谈会会议记录
3.村级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对象户的公示照片
4.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含家庭成员)复印件
5.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6.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公示结论表
7.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8.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9.农户粮食直补卡复印件
10.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11.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改造前、中、后各一张)
12.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
13.房屋安全检查表
14.村委会承诺书(1份)
(注:购买房屋或置换的必须附购房协议、房屋远景、近景照片各一张及村委会证明材料)
八、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改造户不能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2.改造户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3.核查改造户是否存在新的质量安全或者改造不彻底。
4.对未改造或改造不彻底的不予验收、人户不一致的、弄虚作假的不予验收。
九、工作要求
(一)严明要求。要严把工程质量,尽快完成工程验收及纸质、电子档案资料的建立和完善,严格按要求验收。
(二)严格程序。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实行农户、村、 镇“逐级验收”负责制,坚决杜绝在验收中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严肃纪律。在验收过程中要做到廉洁奉公、履职尽责,不得随意为群众增添负担,发现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制,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查处。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