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委发〔2018〕159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渡市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渡市镇“村庄整治战役”“四清六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7日
渡市镇“村庄整治战役”“四清六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施镇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促进城镇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全面实施镇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步,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镇村振兴战略取得初步成效,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11个行政村开展村庄整治“四清六治”(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除残垣断壁,治理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工作。按照《达州市达川区“精准脱贫攻坚年”实施方案》和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必须“依法治理,持续治理,综合治理,常态管理”、“向基层延伸,向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的要求,结合“四清六治”整治标准和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11月下旬前,对全镇11个村的院坝村落、房前屋后、室内室外、阴阳地沟、河道沟渠、塘库堰、田边地角、厂区、公路边坡、田头地块、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等生产、生活区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秩序的垃圾、污水、杂物、残垣断壁以及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真正实现村庄整治“四清六治”工作全覆盖,努力实现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成果与人民共享,城市与农村共融的目标。
(一)环境卫生整治
1.目标。全村范围内基本实现“五个没有”。即:村庄内部及其周边没有垃圾,河道、池塘、水渠等水体、岸边没有漂浮垃圾和悬挂垃圾,山体可视范围没有垃圾,道路沿线及两侧没有垃圾,村庄没有污水乱排乱流现象。
2.任务。(1)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理陈年垃圾、成堆垃圾、零星垃圾和水体漂浮垃圾;(2)集中清除淤泥、杂草,全面疏浚沟渠;(3)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在村庄集中点配置垃圾收运存放池,各零散农户周边添置垃圾收集桶,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垃圾及时清运处理,确保因垃圾清运不及时而再次污染环境;(4)每社配备一名保洁员,负责本社范围内道路沿线散落的白色垃圾清理和督促农户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院坝及周边的有序堆放。
(二)乱堆乱放整治
1.目标。通过整治,达到房前屋后、绿地、空地、公路两侧等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做到摆放有序,整洁有序,施工工地建筑物料码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2.任务。(1)全面清理所有农户房前屋后、绿地、空地等场所堆放的各种杂物、砂石建材等;(2)全面清理道路两侧建筑施工余料、村庄路口堆放的各种杂物。(三)乱搭乱建整治
1.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乱搭乱建面貌得到彻底改变。
2.任务。(1)全面拆除、清理辖区范围内的临时工棚、遮阳棚、破旧附属房等建筑物、残垣断壁、杂物;(2)稳妥清理工程施工废弃设施、非法广告、破旧广告和其它影响道路美观的设施。
二、工作措施
(一)点面结合,摸清家底
以村为单位,组织精兵强将,对辖区内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地毯式模底调查,建立台账,进行定性分析分类,明确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划清责任范围,厘清权责边界,明确责任单位(人)和整改时限要求。
(二)职责结合,强力整
各村委会要大力发动群众自觉行动、主动作为,严格按照“四清六治”的标准,对自己居住地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等生活居住区进行整治。
(三)疏堵结合,规范有序
废旧杂物,设置堆码场地,规范堆放柴草。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废水、污水要设定规范收集池、倾倒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必要时进行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同时加强保洁人员队伍建设。
(四)建管结合,完善机制
建立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考评机制,制定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环境秩序导则,完善村居民公约,并严格执行。
三、时间节点
(一)2018年9月下旬—10月下旬,各村对辖区环境问题重点是垃圾污水、残垣断壁、乱搭乱建等)进行梳理,建好整治台帐,并组织居民自行综合整治;对重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重点解剖,集中整治,完成整治任务50%。
(二)2018年11月中旬完成整治任务90%。
(三)2018年11月下旬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1月20日至30日由镇自查验收,并将工作实施相关资料上报区治理办。
(四)2018年12月上旬将接受由区治理办牵头组织的,对该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达标后报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给予专项奖励补助。
四、资金筹措
各村要鼓励本地企业、成功人士、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到“四清六治”专项行动中来,采取“帮扶部门出一点、村社自筹一点、社会募捐一点、财政奖补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区财政对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达标的贫困村给予5万元的奖补,对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达标的非贫困村给予3万元的奖补。对于工作推进不力、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或整治成效不佳的村不予奖励。
五、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村庄整治战役行动中的“四清六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四清六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治理办、环保所、财政所、规建办、国土所、扶贫办等镇级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治理办,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推进工作。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具体实施,实行村干部包社工作管理机制,倒排工作进度,把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逗硬考核验收。治理办将每月检查考核辖区所有村的“四清六治”专项治理开展情况,主要分四条线:一是社区、金盘村、南岩村一条线;二是邹家营村、乐家坝村、民兴村一条线;三是龙镇村、白腊平村、水口村一条线;四是高基坪村、低基坪村、西兴村一条线。镇治理办每月中旬将对“四清六治”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评比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村,按程序报批申请奖补,对验收不达标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发挥一系列宣传举措,大力宣传农村村庄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形成“保护环境人有责,改善环境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营造全民关心支持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风气。要把做通群众思想工作作为搞好环境整治的前提和基础,组织村社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把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操作标准向农民讲清楚、说明白,用耐心、细致、务实的工作风赢得农民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各村要利用村广播进行定时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至少张挂或书写环境整治横幅标语1副,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以“小手牵大手、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庄,文明整个社会”的效果。
(四)强化督查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通报、激励和惩戒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从2018年起,将各村实施“四清六治”工作纳入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和“五治”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治理办将每月对各村实施“四清六治”专项工作进行抽查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奖励验收的主要依据。镇政府将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达州市达川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附件:渡市镇“村庄整治战役”“四清六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劲松 渡市镇党委书记
刘晓明 渡市镇镇长
副组长:邓丽丽 渡市镇副镇长
成 员:龙 伟 渡市镇国土负责人
张晓军 渡市镇规建办负责人
罗小兵 渡市镇安监所负责人
王云春 渡市镇环保所负责人
王名强 渡市镇治理办负责人
申 勇 渡市镇治理办工作人员
庞绍琼 渡市镇治理办工作人员
周 威 渡市镇治理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治理办,由邓丽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具体工作,王明强同志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