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8】81号
镇级各部门(单位):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要求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国家、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宣传和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提出了贯彻其会议精神的意见或通知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达川事管〔2017〕187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公害化,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围绕垃圾分类工作总体目标,全镇党政机关要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逐步在全区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逐渐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及时段要求
实施范围:全镇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
时段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全镇党政机关完成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更换,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集中办公区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它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全区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1.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编制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镇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各种会议、手机微信、电子屏、板报、宣传画等方式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解与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宣传教育,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2.抓好重要部门重点部位宣传教育。在渡市中学、中小学校和各幼儿园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班会或主题实践活动,编制发放卡通版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和垃圾分类知识读本,从小培养儿童爱护环境、自觉分类投放的意识。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办公区内宣传橱窗、食堂、楼层通道等人流密集、醒目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办公区电子屏幕播放垃圾分类知识等,让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知晓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共建绿色低碳社会。
3.强化培训教育。镇级各部门(单位)根据垃圾分类标准及要求,从其分类管理基本常识到具体操作实务对管理人员、干部职工、保洁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培训,提高专项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环节
1.全面摸清基本情况。镇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本部门(单位)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以及开展垃圾分类状况,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和资源回收企业的情况,做好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准备工作(详见附件2)。
2.更换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各党政机关办公区垃圾未进行分类投放的,要根据自身垃圾产生特点及各类垃圾的产生量、产生频率等实际,积极更换垃圾投放设施设备(分类标准参照附件 1),设施设备摆放应充分考虑到使用者的投放需求和便利性,推动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的日常应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确保垃圾分类投放准确。2018 年年底前,全镇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公的,办公区域内全面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3.严格落实分类投放收运要求。
(1)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2)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文件资料等可回收物处理的保密规定要求,履行资产处置程序,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3)严格其他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管理和清理流程,在
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配置垃圾桶或根据可回收垃圾类别增设垃圾桶,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分类、自觉准确投放。
4.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1)环卫、场管等部门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力度,满足生活垃圾的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日常运行需要,严格监督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环节。
(2)食药、卫计等部门要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食堂餐厨垃圾处理进行严格监管。各单位食堂要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确立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本地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3)林业和农技等部门要对产生园林绿化垃圾和其他有机易腐垃圾量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垃圾处理指导。有条件单位可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实施粉碎处理后,用于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等用途,减轻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处置压力。
(三)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垃圾分类机制研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认真分析生活垃圾分类的困难和问题,追根溯源,统筹协调,细化生活垃圾的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推进措施。
2.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3.积极安排资金投入。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安排资金,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和设施设备配备力度,满足生活垃圾的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日常运行、宣传教育。
4.建立垃圾分类台账。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详实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电器电子类资产等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条件具备的各部门(单位)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镇环保所、场管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对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三)加强考核评估。镇党委、政府将把全镇各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节能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予以通报。
附件1: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附件2:达州市达川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附件1:
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可回收物回收箱为蓝色容器。
(一)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二)纸类
1.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
2.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如点心盒、纸巾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等。
(三)塑料类
1.瓶类:PET塑料瓶(矿泉水瓶、饮料瓶)、硬质塑料瓶;
2.其他容器类:塑料盒(如冰激凌盒)、塑料杯(如酸奶杯、果冻杯)、软桶等;
3.包装类:塑料袋、保鲜袋(膜)、包装袋(如零食包装袋、快递包装袋)、塑料泡沫、气泡缓冲材料、水果网套、热饮(如咖啡杯)杯盖等;
4.其他塑料制品:废弃塑料文具等。
(四)玻璃类
玻璃瓶、白炽灯泡、碎玻璃、其他玻璃制品。
(五)金属类
金属罐(如易拉罐)、金属盒、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文件柜。
(六)办公用品类
沙发、茶几、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办公家具。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有害垃圾收集箱为红色容器。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余液体,需和容器一起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三、餐厨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餐厨垃圾投放箱为绿色容器。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
(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三)灰土类、砖瓦陶瓷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其他垃圾投放箱为灰色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如报纸杂志、纸板箱、包装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将已被污染、潮湿、污渍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渍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装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
(三)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的废纸、废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贮存、移交、去向、处理等情况。
附件2:
达州市达川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报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类 别 | 单 位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年 度 | ||
一、可回收物 | kg | |||||||
(一) | 电器电子产品类 | kg | ||||||
1 | 废弃计算机 | 台 | ||||||
2 | 打印机 | 台 | ||||||
3 | 复印件 | 台 | ||||||
传真机 | 台 | |||||||
5 | 扫描仪 | 台 | ||||||
6 | 投影仪 | 台 | ||||||
7 | 电视机 | 台 | ||||||
8 | 空调机 | 台 | ||||||
…… | 台 | |||||||
(二) | 办公用品类 | kg | ||||||
1 | 沙发 | 件 | ||||||
2 | 茶几 | 件 | ||||||
3 | 办公桌 | 件 | ||||||
4 | 文件柜 | 件 | ||||||
5 | 椅子 | 件 | ||||||
…… | ||||||||
(三) | 纸类 | kg | ||||||
1 | 平面纸张 | |||||||
2 | 纸盒(箱) | |||||||
…… | ||||||||
(四) | 塑料类 | kg | ||||||
1 | 瓶类 | |||||||
2 | 其他容器类 | |||||||
3 | 包装类 | |||||||
4 | 其他塑料制品 | |||||||
…… | ||||||||
(五) | 玻璃类 | kg | ||||||
1 | 玻璃瓶 | |||||||
2 | 白炽灯泡 | |||||||
3 | 碎玻璃 | |||||||
4 | 其他玻璃制品 | |||||||
…… | ||||||||
(六) | 金属类 | kg | ||||||
1 | 金属罐(如易拉罐) | |||||||
2 | 金属盒 | |||||||
3 | 其他金属制品 | |||||||
…… | ||||||||
(七) | 其他类 | kg | ||||||
二、有害垃圾 | kg | |||||||
(一)
(一) | 电池类 | kg | ||||||
1 | 纽扣电池 | |||||||
2 | 充电电池 | |||||||
…… | ||||||||
(二) | 含汞类 | kg | ||||||
1 | 废荧光灯管 | |||||||
2 | 废节能灯 | |||||||
3 | 废水银温度计 | |||||||
4 | 废水银血压计 | |||||||
5 | 荧光棒 | |||||||
…… | ||||||||
(三) | 废药类 | kg | ||||||
1 | 过期药品 | |||||||
…… | ||||||||
(四) | 油漆、废农药类 | kg | ||||||
1 | 废油漆 | |||||||
2 | 废农药 | |||||||
3 | 杀虫剂残余液体 | |||||||
…… | ||||||||
(五) | 其他类 | kg | ||||||
三、餐厨垃圾 | kg | |||||||
1 | 餐前垃圾 | kg | ||||||
2 | 厨余垃圾 | kg | ||||||
四、其他垃圾 | kg | |||||||
(一) | 纸类 | kg | ||||||
1 | 塑料类 | |||||||
2 | 玻璃类 | |||||||
3 | 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 |||||||
…… | ||||||||
(二)
| 纺织类 | kg | ||||||
1 | 拖把 | |||||||
2 | 抹布 | |||||||
3 | 牙签 | |||||||
4 | 一次性筷子 | |||||||
…… | ||||||||
(三) | 其他类 | kg | ||||||
1 | 砖瓦陶瓷类废弃物 | |||||||
2 | 园林绿化垃圾 | |||||||
3 | 其他混合垃圾 | |||||||
…… | ||||||||
五、数据分析 | ||||||||
(一) | 合计 | kg | ||||||
(二) | 垃圾分类 减量率 | 小计(分类回收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 | kg | |||||
(分类回收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楼宇内垃圾排放 总质量 | % | |||||||
(三) | 资源 回收率 | 楼宇内已回收的可回收物的质量÷楼宇内垃圾排放总质量 | % |
填表说明:1.该表由各公共机构认真填写,建好台帐、存档备查。
2.每年12月31日前将统计表上报镇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