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关于印发《村社区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工作制度 工作方式》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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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堡委发〔2018〕73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的通知》(达川监改办〔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将《村社区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



村(社区)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村(社区)纪检委员在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党支部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监督检查村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协助村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本村党员管理,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积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4.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本村党员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5.指导和协调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发挥监督职能。

    6.对本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收支、“三资”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实施全方位监督,督促村两委整改存在的问题。

    7.直接参与本村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并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答复村民对村两委工作有关问题的质疑质问。

    8.监督村两委成员的作风建设,必要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

    9.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参与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本村社会和谐稳定。

    10.积极配合上级纪委开展工作,按要求认真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村(社区)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1.信息调研制度。各村(社区)纪检委员每月定期走访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基层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反映的问题形成社情民意调查记录,及时向村党支部、乡镇(街道)纪(工)委汇报,积极沟通解决。反映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线索的信息可随时报送乡镇(街道)纪(工)委。

    2.述职考核制度。村(社区)纪检委员的年度考核由乡镇(街道)纪(工)委负责,村(社区)纪检委员对自身勤政廉政及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党(工)委可对其进行表扬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程序及时予以撤换。

    3.工作保密制度。村(社区)纪检委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在协助上级纪委核查情况的过程中,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内容。

    4.责任追究制度。对村(社区)纪检委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对村两委内部管理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对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安排的工作不部署、不落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村(社区)纪检委员工作方式


    1.参加、列席班子会议。村(社区)纪检委员参加村党支部会议,列席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有权对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2.询问村两委决定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事务,村两委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

    3.发现本村党组织或党员有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检举。

    4.对本村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内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村级事务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有权对村内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有权对村级财务支出票据实施审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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