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文件精神,四川省和达州市启动实施了生态护林员政策。达川区为推进“利用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政策落实。万家镇现就选聘2018年度生态护林员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如下:
一、把握政策,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要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一管理等原则。
1、对象是已列入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8年新聘生态护林员须为2016年底及以后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2017度被聘为生态护林员,聘期结束经考评合格符合上述条件,可继续聘用)。
3、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生态护林员。
4、生态护林员管护任务必须明确并落界到林班(村)小班,原则上在本村内管护,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管护报酬4800元/人.年(其中护林员工资4600元、护林员人生意外保险200元)。
二、严明纪律,强化监管。
1、生态护林员选聘是一项严肃、慎重的民生工程,对推进精准扶贫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严明选聘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
2、要加强对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监督管理,林业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相关问题。
3、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事、优亲厚友等行为,将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
三、编制方案,按时完成。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工作人员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于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达州市达川区万家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